加拉太书 3:19-22
19 那么,为什么会有律法呢?律法是为了使人知罪而颁布的,等那位承受应许的后裔来到后,律法的任务就完成了。律法是通过天使交给一位中间人颁布的。 20 中间人代表双方,但上帝则单方面赐下应许。
21 这样看来,上帝的律法和上帝的应许是否互相矛盾呢?当然不是!如果赐下的律法能带给人生命,人就可以靠律法成为义人了。 22 但圣经说万物都在罪的权势下,为要使那些相信的人因为相信耶稣基督而得到应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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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3:19-22 含义
保罗说律法是因人的罪性而被赐予来引导他们,直到基督降临,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耶稣)来到。律法不赐予生命,不像藉着信得到神的应许那样。
律法由中保所赐,这好像是对犹太人所持信心的肯定,即众天使是将律法赐给以色列百姓的使者。希伯来书2:2似乎也表明了同样的观点。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起码要有两方中保才能发挥作用。律法通过中保来赐予,从神到人。但神把祂的应许直接赐给亚伯拉罕,神却是一位。因此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一定是完全不同于律法的。
重要的是要记住,给加拉太人的整封信都是为了理清他们的理解,他们的理解已经被与之竞争的犹太"权威"所扭曲,这些犹太"权威"声称必须遵行宗教规条以便在基督里得以成全(加拉太书 3:3),甚至在神面前称义(加拉太书 2:2)。律法并不拯救或者成全任何人;然而,它确实显示我们需要耶稣。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里,使所应许的福因信耶稣基督,归给那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