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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书 10:26-31 含义

如果我们放弃信仰,选择过着罪恶的生活,我们就会得到负面的回报。我们将失去未来王国的继承权。

现在我们来谈谈保罗作者一直在讨论的核心问题。似乎收到这封信的希伯来信徒一直在故意犯罪,然后举行动物献祭,并说“好吧,那个罪被掩盖了,所以现在我可以再犯罪了。”

这是愚蠢的。作者警告他的读者:“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唯有惊恐等候审判与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 26-27节)在这里,保罗的作者发出了警告。

如果信徒知道真理,却认为基督的牺牲不够(通过献祭动物)而践踏(第 29 节)耶稣的牺牲,然后继续故意犯罪,他们就会受到上帝的审判。在本章的上下文中,保罗的作者并没有写到如果我们继续犯罪,我们就会失去在上帝面前的正义。所有信徒在今生仍然在与我们的罪性作斗争。在这里,以及在这封给希伯来人的书信中,保罗的作者一直将忍耐的信徒与渐行渐远的信徒进行对比(希伯来书 2:1)。

但这些随波逐流的信徒已经掉进坑里了。他们不仅认为耶稣的血不够,还认为它是不洁净的你们想,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视为不洁净,又亵渎施恩的圣灵的人,该受何等严厉的惩罚呢? (29节)

这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因为他们虽然认为他们的宗教行为使他们洁净了,但他们却故意继续犯罪。他们不再相信耶稣的辩护。他们现在为自己辩护。

在希伯来书 10:26-31 中,保罗书信的作者描述了一个已经获得真理知识的。这显然是一个相信耶稣基督的人,保罗书信的作者在写到如果我们继续犯罪时也把自己也包括进去了。这个信徒是真正相信耶稣的人,并且拥有永生的礼物(在上帝面前称义),这是任何事物都无法消除的。

但是,保罗的作者在这里明确指出,信徒有可能过着唾弃耶稣的神奇恩赐的生活。如果这个信徒故意、明知故犯地继续犯罪,这个人将受到严厉的审判。我们被赋予了一份伟大的礼物,而这份礼物也伴随着责任。耶稣会让我们为我们所知道的事情负责。

保罗书信的作者指出了审判和 因故意不顺服而遭受的烈火。这是审判之火。当审判之火倾泻在敌人身上时,它会吞噬他们。当上帝将审判之火倾泻在他的子民身上时,它会净化他们。但这仍然是审判之火。它不是可以小题大做的。

保罗书信的作者谈论的是当我们故意反叛、忽视新约、忽视我们通过耶稣而生活在恩典中、有意识地犯罪时。故意犯罪意味着我们明知故犯,我们想犯罪并选择犯罪。这段经文中谴责的是犯罪,然后期望某种宗教习俗“让我们好起来”。在这种情况下:仪式性牺牲。

当保罗书信的作者说不再有赎罪的祭祀,他指的是利未人的动物祭祀,他在希伯来书的这一部分中不断提到这一点。如果我们故意犯罪,无论我们做出多少牺牲,上帝都会追究我们的责任。事实上,当我们相信牺牲而不是相信耶稣的牺牲时,我们就是在践踏耶稣。因此,我们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从应用上讲,这可以指任何宗教习俗。上帝渴望发自内心的服从。他不会被仪式所安抚。

这种叛逆将导致上帝的不悦。保罗书信作者指出,有知识的信徒应该遵守更高的标准,因为他们知道真相。我们处在新约中,我们可以大胆地向上帝寻求我们的需要。滥用基督的恩典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为了说明其严重性,保罗书信的作者提醒读者摩西律法(旧约律法),特别是申命记 17:6,其中偶像崇拜的罪行可判处死刑:凡干犯摩西律法的人,凭两三个见证人的口供,尚且不得怜悯而死(第 28 节) 如果有两三个证人可以作证,罪犯将被处死,不得怜悯,这是最严重的惩罚。

惩罚之所以严厉,是因为罪行严重。这种罪行被视为“违背他的约”(申命记 17:2),是对上帝及其道路的拒绝。保罗用这个例子问他的听众,既然你知道了真相,你认为拒绝这个新约会受到多严重的惩罚?这就像一个信徒践踏了上帝的儿子,一个把基督当泥土踩在脚下的人。有人看着基督的牺牲,这牺牲使我们圣洁,永远洁净了我们,却不把它当回事。这是对恩典之灵侮辱。这是一种严重的罪行。

值得注意的是,第 29 节明确指出,我们谈论的是被圣化的人。这意味着保罗书信的作者是在对一个真正的信徒说话。这个警告是给那些被基督的血圣化的人的。对于一个被圣化但故意决定犯罪的人,上帝的恩典仍然会掩盖这种罪。然而,会有后果。

保罗的作者提醒我们主的警告:因为我们知道谁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耶和华必审判他的百姓。” (第 30 节)他接着引用了申命记32:36 中的一段话:耶和华必审判他的百姓。”加上申命记 32:36 中的直接上下文,表明上帝对他的子民的审判就是他们的拯救,“耶和华见他的仆人丧尽,就必为他的百姓伸冤,怜悯他们的仆人。”像任何孩子一样,我们不喜欢被父亲管教的想法。但上帝作为一位完美的天父,把我们的最大利益放在心上。然而,管教是真实存在的。

每个基督徒都在与罪作斗争。约翰一书 1:8 证明了我们与罪的斗争:“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希伯来书中的这段经文是针对那些心甘情愿犯罪的基督徒。故意犯罪的人似乎也在为自己辩解,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指的是一种宗教习俗。“我做了牺牲,所以我没事。”通过应用可以合理地得出结论,这段经文适用于故意犯罪的人,也适用于以某种方式为他们的罪辩护的人。

这涉及到保罗作者在整本书中不断警告的随波逐流、忽视和抛弃。他向读者强调,放弃信仰而过着罪恶的生活将招致上帝的极大不满。第 30 节提醒我们,上帝是最终的复仇者,他将审判他的子民,这是绝对肯定的。

第 31 节更清楚地表明,落入永生神的手中是一件可怕的事情。这里没有提到地狱,没有提到在神面前失去正义。那是不可能的。耶稣本人在约翰福音 10:28 中宣布了我们的永恒安全,“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但是放弃我们的信仰,让自己沉溺于罪恶的生活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在罗马书 1:24 中,保罗告诉我们神对不义行为发泄愤怒的一种方式:神给我们我们想要的东西。神除去我们的禁忌,并“让我们”满足自己的欲望。

根据希伯来书的大背景,这里关注的后果是失去奖赏,错失我们本可以在天国得到的东西。希伯来书 3:18 显示了这一点:“他又向谁起誓,不容他们进入他的安息呢?岂不是向那些不信从的人吗?”保罗的作者以以色列人为例,他们在上帝将他们从埃及的奴役中解放出来后反抗上帝。上帝对他们发怒了四十年,这就是他们的后果。他们不被允许进入以色列的应许之地,上帝的安息,上帝的奖赏,反而死在旷野(申命记 2:16)。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我们对申命记 2:16-23 的评论

对于我们这些已经从罪恶和死亡中解放出来的人来说,反抗我们新的、更好的契约将导致无法继承上帝的安息和奖赏。

同样,希伯来书4:11说:“所以我们务必竭力进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学那不信从的样子跌倒了。”这节经文把这两条路说得很清楚:在信仰上竭力的人进入神的安息,而不信从的人则从神的安息中跌倒。

基督的新约目标早在希伯来书 2:10 中就已阐明。经文说基督的目标是“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叫那救他们的元帅因受苦难得以完全”。耶稣希望用荣耀奖励那些效法他榜样,尽管受苦,却仍过着勤奋、忍耐和忠实服从的生活的人。

那些坚持不懈的人将从神的孩子升华成为“儿子”的奖赏。我们在希伯来书 1:5 中看到了这一点,耶稣因他作为一个人的忠诚服从而获得了“儿子”的奖赏。通过忠诚,我们实际上可以作为基督荣耀的继承者、上帝的安息的继承者参与其中。故意不服从也可能失去这一奖赏。

由谷歌翻译自动从英语翻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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