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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数记 5:29-31 含义

民数记 5:29-31 总结了本节(第 11-28 节)中有关丈夫对妻子通奸的怀疑和嫉妒的原则。

这条律法被称为嫉妒律法(第 29 节)。当发生以下事情之一时,就会适用这条律法:

  • 第一,妻子在丈夫的权柄之下,行了迷途,玷污了自己。这就是妻子犯了奸淫的情形。
  • 或者,当一个男人心中产生嫉妒,并且嫉妒他的妻子时(第 30 节),这意味着丈夫怀疑妻子不忠,但没有证据证明这一点。

如果发生任何一种情况,丈夫就要让女人站在耶和华面前祭司要按照第 11-28 节所描述的一切律法对她执行

嫉妒法的最后一项规定是,男人无罪,但女人要承担罪责(第 31 节)。无论妻子是否犯有通奸罪,丈夫都不必承担任何责任。但如果妻子犯了罪,她将承担后果。

这里提出的“嫉妒法”是为了保护妇女不被她愤怒的丈夫伤害或杀害。如果她有罪,审判她;如果她无罪,保护她,这是主的任务。

当丈夫不忠时,是否有类似的法律?如果一个男人与处女发生性关系,他必须赔偿并娶该女子为妻(申命记 22:28)。在这个时代,上帝允许男人娶多个妻子。这不是上帝的设计,正如耶稣所说(马太福音 19:3-12)。但上帝对罪恶和心硬做出了一些调整(马太福音 19:8)。上帝是仁慈的,只要人们努力,他就会帮助他们成长。令人鼓舞的是,亚伯拉罕多年来只是部分服从上帝。直到他离开罗得后,他才终于完全听从了上帝的劝告,离开了他的家和家人(使徒行传 7:2-3;创世记 13:14)。

也可能是因为该男子直接受耶和华的权威管辖,因此如果他不忠,耶和华就会直接惩罚他。人们期望男人忠于上帝,就像忠于女人一样。通奸是对上帝所命令的自治社区的侮辱,因此无论是谁犯的,都是对上帝圣洁的侮辱。

看来,由于男人们的不忠和缺乏领导能力,上帝暂停了嫉妒的律法。我们可以在何西阿书中看到这一点的证据,上帝说:

“我不会惩罚你的女儿们,当她们卖淫时
或你的新娘犯了通奸罪,
因为男人自己和妓女分开
和庙妓一起献祭;
所以没有理解力的人就会毁灭”
(何西阿书 4:14)

这节经文可能表明,上帝根据这一规定撤销了妇女不忠的后果。男人犯了带领社区进行异教崇拜的罪,而异教崇拜充满了性剥削。因此,上帝不再追究妇女的责任——她们只是遵循男人制定的习俗。

正如何西阿书所述,由于以色列不忠于上帝,上帝将他们交给了侵略者。以色列和犹大都因不忠而被流放(历代志上 9:1)。也许这条“嫉妒的律法”描绘了如果以色列人对他通奸,上帝将如何对待他们。何西阿书和以西结书第 16 章都用上帝作为丈夫来描述通奸的妻子。

虽然这条律法并不适用,但新约的信徒被命令不要通奸,否则会面临被审判和失去上帝祝福的风险,而上帝的祝福是忠诚的奖赏(希伯来书 13:4;彼得前书 3:7;哥林多前书 3:10-15;约翰二书 1:8;歌罗西书 2:18)。除了失去上帝的奖赏外,罪还会在今生造成不良后果(罗马书 1:24、26、28;加拉太书 6:8)。保罗告诉我们,性罪会带来更大的不良后果,因为它是对我们自己身体的罪(哥林多前书 6:18)。

由谷歌翻译自动从英语翻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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