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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 17:14-17 含义

摩西教导以色列人,在他们定居应许之地后,如何当国王。那位国王应该由上帝亲自从以色列人中选出,并且不应该以自我为中心。

摩西随后将注意力转向另一种形式的权威——国王。在整本《申命记》中,摩西都在向聚集在一起听他在进入应许之地前发表最后讲话的以色列人讲话。他暗示他们何时进入耶和华你神赐给你的土地,占领它并居住在其中(第 14 节)。这显然是指以色列人进入、征服和定居迦南,即应许之地。以色列人占领迦南地是毫无疑问的。

耶和华赐给亚伯拉罕这片土地,作为对他忠心服务的奖赏(创世记 15)。根据人民同意与他缔结的盟约,耶和华将成为这片土地及其人民的最终统治者。以色列占领这片土地将实现上帝很久以前对亚伯拉罕作出的承诺之一,即“我已将这片土地赐给你的后裔” (创世记 15:18),“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我也要作他们的上帝”(创世记 17:8)。这表明上帝已将这片土地作为对亚伯拉罕顺服的奖赏赐予他,这是一个当前的承诺,但占领这片土地仍是一个未来的承诺。现在,当以色列占领这片土地时,这个承诺也即将实现。

但耶和华也知道,将来他的子民可能会说:“我要立一个王来治理我,像我四围的列国一样…… 请注意,耶和华并没有要求以色列人立一个王;他只要求士师治理人民(申命记 16:18),但他表示,人民最终会想要一个像他们周围的人民一样的国王。这将发生在撒母耳士师任期的末期,在撒母耳执政 450 年后,以色列人没有人类国王(撒母耳记上 8:4-9,使徒行传 13:20)。在撒母耳记上第 8 章中,上帝告诉撒母耳,人民并没有拒绝撒母耳做士师,而是拒绝上帝做他们的王。当他们按照上帝的方式治理自己时,他们就与上帝一起生活,上帝是他们的国王。

统治耶和华子民的人类君王必须具备担任这一职位的资格。因此,律法为以色列的君王制度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既有消极的(第 16-17 节),也有积极的(第 18-20 节)。消极的指示限制了以色列君王的权力。

首先,他们必须立耶和华你神所拣选的以色列王。这里的要求是,王不能是人民的选择。相反,王必须由耶和华你的神来选择。希伯来语文本中的“必须立”这个短语非常强调。它可以翻译为“你一定要立”。王将由耶和华(雅威)选择,他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换句话说,雅威将是最伟大的王,是以色列人通过他统治的至高王。

以色列人要立王为王,王必须是你们同胞中的一位。为了强调这一限制,耶和华再次告诉他们,你们不能立外邦人为王。译为同胞(希伯来语“'āḥ”)的词在希伯来语中字面意思是“兄弟”。宗主上帝已将以色列人收养为自己的孩子(申命记 14:1)。因此,以色列人是兄弟,有同一个上帝作为他们的精神之父。外邦人(希伯来语“nokrî”)一词指的是非以色列人。由于外邦人不是以色列人社区的一部分,因此他们不被允许成为以色列的国王。只有盟约社区的成员才能成为国王。

这强烈暗示国王要遵守盟约,要遵守上帝的律法,而不是凌驾于律法之上。圣经似乎特意指出耶稣的血统中有许多外国人。喇合和他玛是迦南人,路得是摩押人(马太福音 1:3,5)。这些妇女都遵守盟约。

在申命记 32:43 中,万国啊,你们要与主的百姓一同欢乐,翻译为“万国”的词意为外邦人或外国人。罗马书 15:10 引用了这节经文,

“外邦人哪,你们要与主的百姓一同欢乐。”

这节经文用来支持保罗的论点:

“所以你们要彼此接纳,如同基督接纳你们一样,使荣耀归与神。我说,基督是为神的真理作了受割礼人的执事,要证实所赐列祖的应许,又使外邦人因他的怜悯荣耀神。”
(罗马书 15:7-8)

国王不应该利用他的权力和权威来提升自己的威望。他不应该为自己增加马匹,也不应该让人民回到埃及增加马匹。在古代近东社会,国王为自己购买了多匹马和财富(申命记 20:1;诗篇 20:7),因为它们是权力和优越性的象征。马匹用于军事行动,而获得马匹意味着国王依赖他的军事资源,而不是坚信耶和华会为他们战斗并赢得胜利。

因为埃及是古代近东地区的主要马匹供应国,所以与他们做生意是很有诱惑力的。但是他们被严格禁止这样做,因为耶和华对你们说过,“你们永远不要再回到那条路上去。”以色列人永远不要依赖埃及。他们要保持独立,不受埃及的影响。耶和华不想让他们依赖埃及。他自己会照顾他的子民。

国王也不可为自己多娶妻。国王娶外国妻子以与其他国家结成政治联盟是很常见的事。外国妻子会将其他文化的影响带入以色列国王的家庭,包括异教神灵。由于这种可能背离耶和华的诱惑,国王不允许娶外国妻子,否则他的心就会背离耶和华。所罗门王无视这一警告,他的心因妻子而背离耶和华,正如这段经文所预言的那样(列王纪上 11:1-13)。

人类国王被禁止为自己大量增加金银。财富的积累可能会让国王产生虚假的安全感,并依赖自己的财富而不是耶和华(申命记 6:11-12)。这强烈暗示国王的工作是服务人民,而不是剥削人民。高税收将经济权力从创造财富的人民转移到国王身上。在这种情况下,国王征税的理由是为自己增加金银。他不是为了造福人民而向人民征税。因此,这种税收抑制了生产力,损害了国家。这会导致贫困。

后来的启示指出,有一位以色列国王的统治与《申命记》第 17 章的禁令如出一辙——大卫的儿子所罗门。根据《列王纪上》的记载,所罗门聚集了战车和马兵;他有 1400 辆战车和 12000 名马兵(《列王纪上》10:26)。他还拥有巨大的权力和财富(《列王纪上》4:21-28)和许多妻子(《列王纪上》11:1-3),这些妻子最终导致所罗门陷入偶像崇拜。这些正是《申命记》中宗主上帝所禁止的事情。当所罗门晚年抛弃上帝的正义之道时,这些禁令就得到了证实。

上帝希望以色列成为一个自治国家,即使它最终有自己的国王。国王必须了解并遵守法律,正如第 18-20 节所要求的那样。通过这位地上的国王,上帝本人将以一切正义和真理领导以色列人。因此,地上的国王将遵守上帝的原则,并在人民面前代表上帝。

以色列国王要避免的这三件事(马匹、妻子和财富)与约翰在约翰一书 2:15-16 中警告新约信徒的类似。我们(新约的子民)不应让世界控制我们的生活,包括肉体的情欲妻子) 、眼睛的情欲(财富)和今生的骄傲(马匹),

最终,上帝通过大卫王建立了王室血统。大卫的曾孙耶稣过着完美的仆人生活,从而赢得了万名之上的名号,并得到了整个地球作为奖赏(腓立比书 2:8-11;启示录 3:21;马太福音 28:18)。耶稣完全实现了这段经文的精神。他没有积累世俗的权力(马匹)或世俗的财富。他甚至没有自己的房子(路加福音 9:58)。然而,他是众王之王。耶稣走出埃及,就像以色列走出埃及一样,这是为了应验圣经中所说的“我从埃及召出我的儿子”(马太福音 2:15,引用何西阿书 11:1)。耶稣没有回到埃及或在埃及寻求庇护,而是信任他的父亲,并从死亡中复活。

由谷歌翻译自动从英语翻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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