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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 23:21-23 含义

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要按时履行誓言。不履行誓言的人必定会受到惩罚。

另一个偷窃的例子——这次是从耶和华那里偷窃——在第 21-23 节中被描述为当你向耶和华你的上帝许愿时(第 21 节)。这是敬拜者自愿许下的誓言。在这里,它可能是商品或财产。

虽然誓言是自愿的,但一旦许下,就成为必须履行的义务。事实上,许愿的人被指示不要拖延履行誓言。虽然宗主(统治者)上帝不需要他的附庸提供任何东西来维持他的生存(诗篇 50:1-14),但他想让他们知道不履行誓言是对盟约的不忠行为。事实上,他告诉他们,不履行或延迟履行誓言对你们来说就是罪。这不仅是违反盟约,也是偷窃主。所以,人们需要知道,一定会要求这样做。不履行誓言的人将被追究责任。

但没有人有义务许愿。摩西告诉人民,如果你不许愿,那对你来说就不算罪(第 22 节)。简而言之,许愿并不是宗主(统治者)上帝回应其人民祈祷的必要条件。不许愿没有错,但一旦许愿,就必须遵守和履行。承诺必须遵守。这包括对主的承诺。

因此,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誓言就等于偷窃。由于这种偷窃是违背耶和华的,摩西提醒他们,你们要谨慎履行口中所出的话,正如你们向耶和华你们的神自愿许愿,你们所许下的承诺(第 23 节)。这里的“许诺”一词在希伯来语文本中实际上是用嘴说的。无论一个人承诺做什么,他或她都必须及时完成,才能被视为诚实和忠诚。与其许下虚假的誓言,不如根本不许。

发誓的一个例子是哈拿向耶和华祈祷求得一个儿子(撒母耳记上 1:9-11)。此外,一个人可能会请求上帝的帮助以确保战斗胜利,就像耶弗他发誓请求上帝将亚扪人交到他手中一样(士师记 11:29-33)。无论如何,一旦发誓,就成为义务,必须遵守。此外,旧约智慧文学提出了与此处类似的概念(箴言 20:25;传道书 5:4-5)。

在《新约》中,耶稣引用了这段经文,并用它来敦促他的听众说实话,告诉他们,你的陈述应该是“是,是”或“不是,不是”;除此之外的任何事情都是邪恶的(马太福音 5:33 – 37)。此外,使徒保罗在警告哥林多信徒履行他们的誓言,收集钱财作为奉献物来帮助其他信徒时也运用了这一概念(哥林多后书 8:9 – 10)。

由谷歌翻译自动从英语翻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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