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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 27:14-26 含义

本节列出了利未人要向以色列人朗诵的十二个咒语。以色列人听到每个咒语时都要说“阿门”。

本节继续摩西对人民的指示,指示他们一旦渡过约旦河并占领了示剑附近的土地(包括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就要举行仪式。此时,人民仍在约旦河西岸的摩押地(见侧边栏地图)。

最终,撒玛利亚人选择基利心山作为他们的圣山,并争夺耶路撒冷作为主要的礼拜场所。约翰福音第 4 章中,耶稣在雅各井边与撒玛利亚妇人交谈时提到了这一点,她说:

“我们的祖宗在这山上礼拜,你们说,礼拜的地方应当在耶路撒冷。”
(约翰福音 4:20)。

(当以色列王国分裂为两个部分时,撒马利亚也被称为以色列,南部王国由大卫的后裔统治。南部王国被称为犹大)。

这段经文是两段经文中的第一段,其中包含了在计划的仪式上宣告的诅咒。第二段经文在申命记 28:15 – 68。这两段经文之间是一组祝福(申命记 28:1 – 14)。这段经文包含利未人要向人民宣告的十二个诅咒。虽然十二个诅咒可能代表十二个支派,但利未人会大声回答以色列众人(第 14 节)。大声说话可以保证每个人都会听到,因此没有借口。听完每个诅咒后,人民要用“阿们”来回应,表示他们同意服从。

这将是对他们刚刚批准的国家与宗主统治者耶和华之间契约条款的进一步批准(马太福音 26:17)。这有点像在现代合同的具体条款上签字,所以你以后不能说“我没有读过那部分”。以色列将做出非常具体的协议,即他们已同意与上帝达成契约,如果他们违反协议,他们将受到具体的诅咒。

第一个诅咒与以色列人与他的至高无上的主的关系有关。它涉及秘密进行的偶像崇拜。摩西说,制造偶像或铸像的人是受诅咒的(第 15 节)。受诅咒的单词(希伯来语“'ārar”)是许多翻译为“诅咒”的希伯来语单词之一。这个词意味着被禁止获得一些好处。在这里,它意味着犯下偶像崇拜的人将被禁止得到至高无上的主的祝福。偶像的单词(希伯来语“pesel”)指的是被凿成人类或动物的形象(或图像)的东西(木头或石头)。铸像(希伯来语“massēkâ”)有“熔化的图像”的意思,是将液态金属倒入铸模中制成的东西。

任何以任何方式制作的神像都是耶和华所憎恶的令人憎恶的东西是上帝神圣品格所憎恶和厌恶的。这是工匠之手的作品,不是造物主耶和华的作品,他是秘密设立的。人们可能公开敬拜耶和华,然后秘密敬拜偶像,包括本应代表耶和华的偶像(申命记 4:15-18)。士师记 17:1-5 中可以找到这样做的例子。

首先讨论的是这种偶像崇拜(崇拜人造偶像),因为它违反了前两条诫命(申命记 5:7-10)。崇拜偶像意味着以色列的上帝耶和华不值得一个人完全忠诚。这就是为什么作者说任何偶像或铸像都不能被崇拜,因为这是上帝所憎恶的,是一种令人憎恶的行为。

因为宗主上帝经常将以色列描述为他的妻子(何西阿书 2:2-23),以色列人崇拜偶像是一种不忠的表现。因此,任何人制造偶像,即工匠之手的作品,并秘密树立它,都是要受到诅咒的。之所以加上“秘密”一词,是因为很少有以色列人会公开树立偶像,因为他们知道这是摩西律法所禁止的。

然后,为了表示他们理解并同意诅咒的宣告,所有人都会回答说阿门”。阿门这个词的字面意思是“当然”或“确实”,是对真理的强烈肯定,意思是“就这样吧!”或“就这样吧”。这是一个充分的肯定,表明人们同意这是违反与上帝的协议应得的后果。

接下来的十个咒诅与人际关系有关。这组咒诅中的第一个与孝敬父母有关。摩西说,不孝敬父母的必受咒诅(第 16 节)。不孝敬(希伯来语 qālâ”)的意思是轻蔑、羞辱或轻视。总之,不孝敬的意思是认为父母一文不值。上帝的子民被命令孝敬(视父母为宝贵)(申命记 5:16)。

这表现在对父母表现出爱、服从和支持。第五条诫命是要尊敬和听从父母,因此这是上帝与以色列立约中的重中之重。孩子要尊敬和听从父母,就像以色列要尊敬和听从上帝一样。作为上帝权威的代表,父母理应受到尊敬。

这种程度的服从是如此重要,以至于摩西律法允许父母将任何叛逆或顽固的孩子交给社区进行死刑,当父母对孩子改正失去所有希望时(《申命记》21:18-21)。听到并同意诅咒的宣告后,所有人都会阿门”,表示他们完全同意。

下一个诅咒涉及先前申命记 19:14 中所述的一项法律。任何移动邻居的界标的人都会受到诅咒(第 17 节)。移动界标(所有权证据)本质上是偷窃,拿走他人的财产(可能秘密进行)来扩大自己的田地。以色列人社区不允许这样做。这违反了不可偷盗的诫命。听到并同意诅咒的宣告后,所有人都会阿门”,表明他们完全同意这种诅咒适用于这种非法活动。

然后利未人宣布,凡在路上迷惑盲人的,必受咒诅(第 18 节)。这个咒诅可能基于利未记 19:14 中的戒律。在路上迷惑盲人将使该人面临身体危险。这也表明一个人对其他以色列人的福祉漠不关心,因此违反了利未记 19:18,即爱邻如己的诫命。这个诫命是摩西律法应用的具体体现。爱他人的主要应用是爱那些(如盲人)无法报答你的恩惠的人。听到并同意咒诅的宣告后,所有的人都要阿们”,表示他们同意这个咒诅是恰当的。

第 18 节涉及身体上脆弱的人。下一个诅咒涉及那些社会上脆弱的人。在这里,利未人高声呼喊,咒诅那些屈枉正直的寄居者、孤儿和寡妇(第 19 节)。寄居者是居住在以色列土地上的外国人,他们把以色列作为永久的家。孤儿——没有父亲的孩子——很脆弱,因为他不像普通家庭那样享受男性形象(父亲)的保护。同样,寡妇——失去丈夫而未婚的妇女——没有丈夫的身体保护和供养。处于这些境地的人特别脆弱,很容易被利用。以色列人被命令保护他们,并像耶和华一样供养他们(申命记 10:18;24:19-21)。全体人民听到并同意诅咒的宣告后,都会阿门”,表示这个诅咒是合适的,而且他们同意。

接下来的三个诅咒涉及禁止的性行为。该组中的第一个诅咒与乱伦有关。利未人要宣布与父亲的妻子同寝的人受诅咒(第 20 节)。这与申命记 22:30 以及利未记 18:6-18 中的乱伦禁令有关。这里给出的理由是,这种行为会揭开父亲的衣襟。短语“揭开父亲的衣襟”是一种委婉的说法,描述了与父亲的妻子发生性关系而使父亲蒙羞。听到并同意诅咒的宣告后,全体人民都要阿们”。

这个消极的命令重申了宗主国(统治者)上帝在《利未记》中所禁止的: “不可露你父亲妻子的下体;这是你父亲的下体” (《利未记》18:8)。

下一个咒语说,凡与动物同寝的人,都受咒诅(第 21 节)。这种罪(称为兽交)非常严重,其惩罚是死刑(出埃及记 22:19;利未记 18:23、20:15f)。“他或他们必被处死”(例如,利未记 20:16)这句话在希伯来语文本中非常强烈。这种罪违反了上帝的创造秩序,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男人和女人,并将他们与动物区分开来(创世记 1:26-28;2:18-25)。听到并同意诅咒的宣告后,所有人都会阿门

下一句诅咒处理了另一种形式的乱伦,即“凡与同父或同母的姐妹行淫的,必受诅咒” (第 22 节)。在《利未记》中,宗主上帝告诉他的附庸,这种行为是一种耻辱,涉事者应在本国子民面前被剪除(《利未记》20:17)。听到并同意诅咒的宣告后,全体人民阿门”。

下一个与性不道德有关的诅咒是“与岳母同寝的人受诅咒” (第 23 节)。利未记中已经给出了这一禁令(利未记 20:14),这种性罪孽的严重性体现在惩罚上——涉事者将被处死,然后火化(用火烧死)。听到并同意诅咒的宣告后,所有人都会阿门”。

第 24 节中的咒诅涉及暗中对邻居造成的身体伤害。它指出,暗中击打邻居的人必受咒诅(第 24 节)。翻译为击打的动词(希伯来语 nākā”)的意思是“击打”或“击打”。就像第一个咒诅(第 15 节)一样,这一行为是秘密进行的。犹太人传统认为,这一规定指的是诽谤。这似乎符合上下文,因为据说这次打击秘密进行的;身体上的打击实际上不可能秘密进行。听到并同意诅咒的宣告后,所有人都要阿门”。

和前一个关于暗中伤害他人的诅咒一样,下面的诅咒与某人接受贿赂暗中谋杀有关,这违反了第六条诫命(申命记 5:17)。它明确规定,受贿赂杀害无辜的人是受诅咒的(第 25 节)。之前,收受贿赂意味着接受某种形式的报酬以做出不公正或不公平的决定(申命记 16:19)。这个诅咒涉及某人收受贿赂杀害无辜(无可指责)的人的问题。听到并同意诅咒的宣告后,所有人都要阿们”。

下一个咒诅为本章中的所有咒诅提供了总结。咒诅是:凡不遵行这律法上的话的,就被咒诅(第 26 节) “这律法上的话”这个短语可能指的是整本申命记。雅各在写下“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 (雅各书 2:10) 时可能想到了这一规定。听到并同意咒诅的宣告后,全体人民都要阿们”。

上帝的子民不断被提醒要遵守上帝的圣约戒律,才能得到他的祝福。任何不遵守圣约的以色列人都会遭受严重的后果,而人民会说阿门,因为宗主上帝已经警告过他们了。

由谷歌翻译自动从英语翻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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