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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22:39-40 解释

耶稣告诉法利赛人的律法师,第二条最大的诫命是‘爱人如己’。他告诉他,这条诫命与第一条一起,是整个犹太道德伦理准则的基础。

马太福音22:39-40的对应福音记载是在马可福音12:31-34。

从法利赛人而来的律法师问耶稣“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是最大的呢?”(马太福音22:36),耶稣就以摩西在申命记6:5所说作为回应。

耶稣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然后告诉律法师,“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马太福音22:37-38)。虽然耶稣在圣殿教导之时,已经完整地回答了法利赛人的问题,但他却延伸了他的回应。

其次也相仿(39节)。根据耶稣而言,律法上第二条最重要的诫命是:要爱人如己(39节)。这条诫命也来自摩西。

“……却要爱人如己。我是耶和华。”
(利未记19:18下)

有趣的是,耶稣回答了一个并未被问及的问题,即回答了“哪一条是第二大的诫命呢?”这可能是因为耶稣在填补申命记6:4的完整语境。在申命记5:1-26:19,摩西是在预备百姓渡过约旦河,占领应许之地。他是在重述律法,神与以色列的盟约。引用最大和第二大的诫命时,耶稣是在总结整个盟约的精髓。

申命记5:1至26:19的多数内容都在探讨充实如何遵行十条诫命的律法规条,这十诫就像宪法的基本条款。第一且最大的诫命爱神总结了前五条诫命,确立了神在万物之上的独一权柄(第五条诫命指定父母在孩子方面代表神)。最后五条诫命被耶稣总结为“爱人如己”。

添加第二诫命时,耶稣阐述神与以色列所立的整个盟约。耶稣用他的血重新建立并改进这盟约为新约,赐给他们圣灵,将这约写在他百姓的心上。耶稣要求我们通过遵行他的诫命来爱他,而且他的主要诫命是彼此相爱,甚至爱我们的仇敌。

有人注意到,耶稣被问了三百多个问题,却只有少数几个是并不包括问题或比喻的直接回答。比如,在马太福音22:23-33撒都该人问有关复活的故事情节中,耶稣的回答包括了一个自己的问题,“论到死人复活,神在经上向你们所说的,你们没有念过吗?”(马太福音22:31)。

然而,在回答这个有关最大诫命的问题上,耶稣明确地回答,没用问题,也没用比喻。这似乎是因为这个基本真理的根基重要性。只有在这两条诫命中,才能寻见和找到生命的真正意义。

第一诫命是有关爱神,我们的创造主、救赎者和审判官。第二诫命是有关爱人,就是按祂形象所造的人。我们若不遵守第二条诫命,就无法遵守第一条诫命;若不先遵守第一条,就无法持续遵守第二条。

诫命的总结是:神和人。

这两条诫命中译为“”的希腊文动词都是“agapo”。“Agapo”和其名词形式“agape”反映了一个基于价值的的选择。它们通常在新约中被描述为无条件的,甚至是牺牲性的,高度寻求和重视他人益处的

在第一和最大诫命中,我们要选择用我们的全部来神;在第二诫命中,我们要选择将同样无条件的接纳和对他人幸福的关心给予我们的邻舍,就像我们希望自己幸福一样。

这条诫命的基本假设是自。自利或自都是自然的,是好的。神在祂形象的承载者里面做了装置,让我们寻求我们的自我利益。每个人,按神的设计都在乎自己的需要和愿望,自然希望它们得以实现。神设计我们要/“agape”我们自己。自(自利)过去现在都是神美好创造的一部分(创世记1:3)。这一假设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耶稣呼吁我们应当以对自我幸福的自我内在渴望作为标准,以此来衡量我们对邻舍的爱。

因为罪和堕落的缘故,我们很容易对真正的自利采取扭曲的观点。这是对自的滥用。自的滥用是只寻求自利的罪。亚当和夏娃的真实自我利益是信靠神和遵行祂的道路,与神、自己和大自然和谐一致地管理全地。撒但说服他们,他们的自我利益是寻求远离神、远离与神之间和谐一致的知识。从那时起,这就已经是一个基本冲突了。

新约信徒经历肉体和圣灵之间的一个持续斗争(加拉太书5:17)。肉体试图错误地说服我们要远离神、自我参考和自我寻求是通往我们最大自利的途径。肉体告诉我们,我们的真正自利是通过剥削压榨别人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但是,圣灵真实地告诉我们,完全顺从神是通往我们切实自利的途径,是实现我们对目的和和谐之最深愿望的方式。圣灵告诉我们,撇弃欲望,选择爱是通往我们自利的实际途径。

圣灵引导我们进入我们真正的自利,遵循这两条最大的诫命,使我们对自利的自然寻求与神和其他人完全和谐一致。

神创造了我们,让我们有一种本能去关心我们的自我需求。神对我们要用渴望关心和奉献自己的品质和方式来爱我们邻舍的命令,是通往我们自己最大自利的实际方式。

我们要像爱我们自己一样,以相同的程度和关爱的强度来我们的邻舍。这一诫命所描述的的品质是个人的、敏锐的、积极的。我们强烈地意识到我们的感受、需求和欲望。我们不断地行动来实现我们的欲望和需求。这就是我们邻舍的含义。我们应当意识到他人的真正需求,并时刻警惕地服事他们。

我们自己和关心自己的方式是我们我们邻舍的方式。在这一命令中所推断的是寻求我们邻舍的最佳利益。要做到这一点,我们也需要撇弃他们如何认为我们的担忧,不要使其成为优先考虑。担忧他们如何认为我们是自我寻求。有时他人,告诉他们什么是真实的,是要冒被拒绝的险。在马太福音22章,耶稣在与宗教领袖的互动中一直都在做这件事。耶稣爱这些法利赛人,告诉他们真理,但他们并不感谢他,反而因此憎恨他拒绝他。

使徒保罗这样描述了第二诫命的特征: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哥林多前书13:4-7)

在描述圣灵的果子时,保罗首先列举的就是(加拉太书5:22)。我们通常对自己相当容忍,随时准备为自己找借口。当接受美好环境的益处时,我们不会抱怨。我们倾向于相信自己最好的一面;倾向于以自己的长处评判自己,给自己成长和成熟的余地。这正是我们应该邻舍的方式。当然,我们没有力量靠自己完成这个诫命。但是,靠着耶稣流淌在我们里面的复活大能,我们凡事都能做(腓立比书4:13)。

第二诫命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邻舍。我们到底要选择将这份舍己之给予谁呢?

另一个律法师曾问过耶稣同样的问题,因为它涉及到爱人如己的诫命(39节;路加福音10:25-29)。耶稣以比喻的方式回答了他的问题,就是所熟知的“好撒玛利亚人”(路加福音10:30-37)。耶稣的重点是:我们的邻舍是我们所遇到的任何有需要的人。在耶稣的例子中,有需要的人就在我们的眼前。

律法师问耶稣“谁是我的邻舍呢?”是因为他想要证明他不需要照顾某些人。他实际上是在问耶稣,“有谁我不必去呢?”他希望耶稣会赞同对利未记19:18第二诫命的一个狭义的、律法主义的、却是广为流传的解释(马太福音5:43)。这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因为利未记19章第二诫命的直接上下文是“你的同胞”和“你本国的子民”:

“不可在民中往来搬弄是非,也不可与邻舍为敌,置之于死。我是耶和华。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总要指摘你的邻舍,免得因他担罪。不可报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国的子民,却要爱人如己。我是耶和华。”
(利未记19:16-18)

然而,摩西律法在需要得到照顾和正义之人上也是一致的,包括陌生人和外国人,寡妇和孤儿在内(申命记1:16;10:18-19;24:14,17,19-21;27:19;31:12)。耶稣遵循这一原则,并延伸利未记19:18纳入了任何有需要的人,包括被藐视的外国人(就像第一世纪的撒玛利亚人)。

按照耶稣的解释,你的邻舍并不局限于你的群体;你的邻舍甚至包括你的仇敌(马太福音5:43-44)。我们要对每个人人如己,无关乎他们的阶级、地位、政治派系、国籍、种族,或自我身份的其它形式,因为每个人都是我们造物主的形象承载者。每个人都是宝贵的;每个人都有神性价值;我们人生道路上遇到的每个人,我们必须“跨越”的每个人,都是我们的邻舍。

我们爱人如己,要像神爱人一样。神对人是无条件地接纳,但神只认可有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不应该认可别人所相信或所做的所有事。事实上,在提到利未记中的第二诫命之前,摩西写到“总要指摘你的邻舍,免得因他担罪”(利未记19:17)。圣经认为纠正和指责是宝贵和有价值的,就像黄金或珍珠一样(马太福音7:6;提摩太后书3:16)。

从逻辑上来讲,也是如此。我们经常因为没有实现自己的价值而沮丧。圣经中充满人因自己的选择而后悔和自责的例子:该隐(创世记4:13)、以扫(希伯来书12:16-17)、摩西(民数记20:11-12;申命记3:25-26)、扫罗(撒母耳记上15:24-28)、大卫(撒母耳记下12:9-13;诗篇51篇)、彼得(马太福音26:69-75)、保罗(罗马书7:19)。

如果人有时会“不认同”自己,而我们要爱人如己,那么由此可见,爱邻舍并不等于认同他。有时,爱是不认同。耶稣指示我们如何用爱心不认同邻舍并责备他,首先要承认并处理我们自己生命中的问题(马太福音7:5)。

在他的整个事工中,耶稣不断地强调爱人如己的第二大诫命。

  • 我们要爱人如己,以我们所希望得到的怜悯和饶恕来显明怜悯(马太福音5:7;7:1-2;6:14-15;18:25)。
  • “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
  • 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路加福音10:30-37)
  • 教导门徒如何为大(马太福音20:26-27)
  • 以洗门徒的脚为榜样(约翰福音13:5)
  • “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翰福音15:12-13)。

保罗引用耶稣为邻舍的最终榜样。

“凡事不可结党,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
(腓立比书2:3-5)

第一和最大的诫命是爱神超越一切的总结;第二大诫命是我们要如何看待和对待他人的总结。遵循第二大诫命是反对本能和充满悖论的,但只有在爱人和服事人的过程中,才能找到我们自己的最佳利益。

马太记载,耶稣在回答律法师问题的最后总结里说,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40节)。律法和先知(40节)是描述整本犹太圣经的表述,是当时存在的整本圣经。

使徒保罗表述了相似的概念,告诉加拉太人:“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加拉太书5:14)。他也在罗马书详述了这一思想。

“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
(罗马书13:8-10)

两条诫命爱神和人共同构成了神对人类愿景的基本原则。

诫命一起是包罗万象的。它们是所有其它诫命和宗教教导所赖以建立的道德伦理公理。这就意味着,任何不推进这两条诫命的宗教法令都与耶稣对人类的计划不一致。在告诉法利赛人他们将安息日变为重担而非祝福时,耶稣特别提到了这一点,“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马可福音2:27)。这一陈述再次反映了神对人类的仁慈,其中神赐给人类极大的恩赐,按祂的形象创造他们,可以做出道德选择,但祂也竭力地提供各种指示来指引我们如何做出提供最大利益的最佳选择。

这两大诫命抓住了所有诫命的核心。没有这两条诫命的原则,所有其它道德教训都会失去平衡、失常乱套。这两条诫命是精髓,是犹太道德伦理的总结。它们共同构成了所有道德教训的源泉和最终目标。

马可福音就耶稣与律法师互动的延伸记录

马可福音提供了耶稣与这位文士互动的延伸记录(马可福音12:28-34)。

马可福音记载的亮点包括耶稣以申命记6:4开头的“Shema”宣告开始他的回答。马可把“意念”和“力量”都纳为最大诫命的一部分;在最初的回答之后,律法师和耶稣之间进行了简短但精彩的对话。

耶稣在回答法利赛人律法师最大诫命问题的开头说:“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马可福音12:29)。这一陈述是对申命记6:4的直接引用,是在最大诫命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神之前。它是犹太人信仰的核心宣言,是“Shema”的一部分。“Shema”是对申命记6:4第一个希伯来字词的音译,意思是“聆听”或“听”。

Shema是一篇由申命记6:4-9;11:13-21;民数记15:37-41节选经文组成的祷告。这篇祷告是犹太人无论在哪里或做什么,每天都要献上的。通常是犹太小孩学习圣经的第一段经文。

“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不仅强调了的独特性,也描述了祂与以色列之间的盟约。虽然其它民族和群体都事奉和敬拜其它神,但以色列人是要认识唯有耶和华神是他们的。祂是与以色列进入盟约(或条约)关系的君主统治者,以便清楚地说明他们如何能够蒙得大大地祝福(申命记30:19)。

耶稣重复了这一核心宣告(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与最大和第一大诫命主之间的联系。

耶稣通过陈述Shema并说这是神的表现(申命记6:5),以及第二大诫命是爱人(利未记19:18),以回答文士有关最大诫命的问题之后,马可给出了文士的回应。

“那文士对耶稣说:‘夫子说,神是一位,实在不错;除了他以外,再没有别的神;并且尽心、尽智、尽力爱他,又爱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样祭祀好的多。”
(马可福音12:32-33)。

这位律法师认同耶稣,且显然钦佩他的回答。在他的认可中,文士暗指了旧约的数节经文,说这些“比一切燔祭和各样祭祀好的多”(撒母耳记上15:22;诗篇51:15;何西阿书6:6;弥迦书6:6-8)。

耶稣在责备无爱心的法利赛人时也使用了同样的暗指。

“经上说:‘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这句话的意思,你们且去揣摩。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
(马太福音9:13)

“‘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你们若明白这话的意思,就不将无罪的当作有罪的了。”
(马太福音12:7)

或许这正是为什么耶稣看到这一位出色的法利赛人有智慧地回答时,会说“你离神的国不远了”(马可福音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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