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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6:8-11 含义

保罗强调,我们拥有新的性情,并能活在其中——我们有能力选择活出基督复活的生命。我们应该拥有脱离罪(向罪死)并为神而活(在基督里向神而活)的心态。

基督的牺牲赋予我们信徒能力,使我们弃绝罪性,在新生的样式中与耶稣同行(4节)。这并不意味着基督徒活在无罪中,而是因为我们已经与基督同死,我们现在有能力和机会,远离罪恶,过公义的生活: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因为知道基督既从死里复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 (8-9节)

需要指出的是,当保罗说我们相信我们也必与他同活时,他并非仅仅指我们在世上的肉体死后与耶稣同在。保罗写的是如何活在当下,如何凭着信心,公义地生活——正如这封信的主题经文罗马书1:16-17所讨论的那样。

保罗在此解释的背景,是关于我们活出新生的能力。当我们相信基督,并在神眼中称义时,我们也被埋葬在基督的死里,然后在我们的灵里复活,进入祂的生命。这如今已成为现实。我们现在就可以活出这生命。第10节说: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着。”属灵改变中死亡的部分已经结束,如今基督向神活着。这就是基督里的信徒可以也应该活出的生命——活在当下。

这就是为什么保罗在第11节说: “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耶稣是我们的榜样;正如他为神而死,复活,并活出他复活的生命,我们基督徒在灵里也死了(向我们的罪性而死),又复活了,并且有能力选择顺服神,活出信心的生活(这让人想起罗马书1:16-17的主题经文:义人必因信得生)。

保罗正在向罗马信徒灌输一种心态,向他们展示如何在上帝面前思考新生活:视自己向罪已死。他实际上是在说,要永远记住,你们向罪已死,但向上帝却活着。你们不再需要犯罪;你们有能力选择过公义的生活。这也是为了反驳罗马那些互相竞争的犹太“权威”的诽谤,他们声称保罗教导说犯罪没什么问题(罗马书3:8),律法才是带来公义的真正途径。保罗教导的恰恰相反。保罗的福音,他的“好消息”,是要在上帝面前从罪的刑罚中得释放,以及通过信靠耶稣复活的大能,从罪的权势中得释放。

保罗解释了基督徒所拥有的选择,以及他们为何拥有选择的权力。并非因为律法,而是因为耶稣复活的大能。我们会犯罪吗?当然会。我们会犯罪吗?当然会。如果我们犯罪,恩典岂不更显多吗?当然会。我们的罪不能胜过神的恩典。

我们一直以来都有选择,但现在我们拥有顺服上帝的力量。我们的心不会因为遵守规则而改变。它会因上帝的力量和信仰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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