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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纪下17:1-5记载了以色列末代君王的最后统治以及亚述围攻以色列北国的结局——北国两百年来一直走向着这样的厄运。从尼八的儿子耶罗波安(列王纪上12:25-33)开始,到亚哈和耶洗别(列王纪上16:30-33),再到耶户不彻底的改革(列王纪下10:28-31),以及耶罗波安二世统治下的短暂复兴(列王纪下14:23-27),直至最后几十年君王更迭频繁,暗杀频发的迅速崩溃,这个在列王纪上11章末尾脱离大卫王朝的王国,一直朝着列王纪下17章所预言的结局迈进。
本章前五节阐述了该判决执行的政治机制。本章其余部分将解释为何必须如此。开篇第一节确定了君王和日期:犹大王亚哈斯十二年,以拉的儿子何细亚在撒玛利亚登基作以色列王,共九年(第1节)。
这些信息表明犹大王亚哈斯的统治时期在公元前730年代末至720年代。以拉的儿子何细亚是通过刺杀登上王位的,这与大多数北方末代君王的登基方式相同。《列王纪下》15:30记载:“以拉的儿子何细亚谋害利玛利的儿子比加,击杀他,取了他的位。”何细亚是北方王国从耶罗波安算起的第十九位君王,也是最后一位。他在位九年,之后亚述军队灭亡,结束了他周围的王国。
撒玛利亚是以色列的首都,由暗利(列王纪上 16:24)建造在他从示麦手中买下的一座山上。暗利加固了这座城市,亚哈王则对其进行了装饰(见地图)。先知们谴责城内所犯下的罪行(何西阿书 7:1,阿摩司书 3:9)。到何细亚王统治时期,撒玛利亚已作为北国的王都约一百五十年,而它的末日即将在暗利建造的城门前终结。
对何细亚的判决,与北方统治者行上帝眼中看为恶的惯例有所不同:他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只是不像他以前的以色列诸王那样(第 2 节)。
前半部分重复了对这位君王统治时期典型的判决,即他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这一模式始于耶罗波安建立王国之初(实际上见列王纪上14:9;明确指出是列王纪上15:34,指他的儿子拿答),并一直延续到关于何细亚的最后一节经文。耶户的情况略有不同,因为上帝说他除掉亚哈是正确的(列王纪下10:30)。但经文很快补充道:“耶户却没有全心全意地遵行耶和华以色列神的律法,也没有离弃耶罗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的罪”(列王纪下10:31)。
按照上帝对撒玛利亚/以色列诸王的标准来看,何细亚延续了背约的传统。然而,经文中“只是不像他之前的以色列诸王那样”这一限定似乎暗示何细亚的罪恶比他的前任要轻。经文并未解释这种比较。
这种限定可能源于多种因素。何细亚的统治时间较短——但还有七位比他更短的君王,因此作恶的时间长短似乎并非主要关注点。更合理的推测是,他的统治时期很大程度上受到亚述的压力,因此他能够采取的宗教破坏手段受到限制。这其中就包括亚述王曾囚禁何细亚一段时间,正如我们将在第4节中看到的那样。
此外,犹太传统认为,何细亚允许以色列北部的居民前往耶路撒冷过节,而不是像耶罗波安那样阻止他们——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何经文中会加上限定词。经文本身并未明确指出原因,只是做了比较,然后继续往下读。即使是罪恶较轻的君王,也无法扭转以色列王国即将面临的厄运。上帝的标准由祂自己决定,祂不受人类比较的约束。何细亚行了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这本身就足以说明问题,尽管他所行的恶与他的先祖相比程度或性质有所不同,而且可以合理推断,何细亚对他所行的恶事毫无悔意。
本章的政治行动由此展开:亚述王撒缦以色来攻击何细亚,何细亚就成了他的仆人,向他进贡(第3节)。
沙尔马内塞尔五世大约在公元前727年至722年统治亚述,继承其父提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的王位。提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此前已开始掠夺北方王国的领土和人口(列王纪下15:29)。经文中提到沙尔马内塞尔与他交战,这里的动词指的是宗主国对忠诚度受到质疑的附庸国采取的军事行动。
何细亚成为亚述的臣仆并向其进贡,暗示着一种宗主国/附庸国式的条约。译为“臣仆”的词语是古代近东条约中附庸关系的常用词汇。译为“贡品”的词语指的是臣属君王每年应向其宗主国缴纳的贡品,通常按收入的百分比计算。用现代术语来说,何细亚同意成为亚述的附庸,并用以色列的收成供养亚述军队。
这种安排本身对北国以色列来说并不新鲜。先知何西阿在这些年里传道时,就曾用类似的模式作比喻:“以法莲雇佣情妇”(何西阿书 8:9)。在先知的描述中,以色列的惯常做法是向邻国寻求庇护,而不是向耶和华寻求庇护。米拿现王在位期间,曾付给提格拉特比列色一千他连得银子,让他不要干涉自己(列王纪下 15:19-20)。
在古代世界,强权君主向弱小国家索取贡赋是一种惯例。基本的“交易”是:“如果你向我进贡,我就会保护你。” 似乎在大多数情况下,弱小国家主要受到的是强权的保护。因此,这与其说是一种贡赋,不如说是一种保护费。当时,亚述是地球上最强大的帝国,这也意味着它是最大的恶霸。
我们在整部圣经中都能看到这种宗主-附庸结构的痕迹。例如,《创世记》中亚伯拉罕营救侄子罗得的故事就蕴含着宗主/附庸式的冲突。当《创世记》14:5记载约旦河谷的五位王“背叛”基大老玛和其他三位美索不达米亚国王时,这意味着他们停止了缴纳贡赋(保护费)。
于是,基多拉俄默和他联盟中的其他三位国王派兵去强制执行条约,他们洗劫了五位国王的城市,并带走了大量的战利品。他们的想法是:“你们可以支付一部分,否则我们就全部拿走。”
另一个例子可以在《列王纪下》1:1 中找到,经文说:“亚哈死后,摩押背叛以色列。”《列王纪下》3:4-5 详细说明了附庸关系是如何运作的:摩押王米沙“每年向以色列王进贡十万只羊羔和十万只公羊的羊毛”。
亚哈死后,米沙起兵反叛,停止缴纳贡赋/保护费。有趣的是,考古发现的米沙石碑从米沙的视角记录了同一历史事件。据说,在以色列何细亚王统治时期,犹大王希西家也“反叛亚述王”,同样意味着他停止缴纳贡赋。
“背叛”一词的希伯来语词根也出现在《民数记》14:9中,用来命令以色列人不可“背叛耶和华”。这很恰当,因为耶和华与以色列人立约,如同宗主国/附庸国之间的盟约(《出埃及记》19:7-8)。该盟约的执行条款,即“祝福与咒诅”的规定,记载于《申命记》28:15-68。
以色列王何细亚与亚述王撒缦以色缔结的附庸关系,正是典型的宗主国-附庸国模式。然而,这种模式背后更深层的缺陷,正如经文将在第7至23节中阐述的那样:一群立约的子民,却寻求除领他们出埃及的那一位之外的其他神明和君王的庇护。
以色列人实际上承认上帝并非他们的保护者。他们违背了条约规定的义务,将自己置于上帝的庇护之外。与人与人之间强者欺压弱者的宗主-附庸条约不同,在上帝的盟约中,祂要求的是公义,怜悯和爱邻舍的文化。正是由于以色列和犹大违背了这一要求,上帝才动用了条约的强制执行条款。
接下来的经文描述了上级国王发现的情况。显然,何细亚改变了政治算计,认为他可以从埃及获得更好的条件:但亚述王发现何细亚与埃及有阴谋,因为他曾派使者去见埃及王梭,并且没有像往年那样向亚述王进贡;于是亚述王将他囚禁起来(第4节)。
何细亚虽然表面上仍是亚述的附庸,却派遣使者觐见埃及王梭。梭的身份——他的埃及名字和统治时期——尚未得到考古证实。但以色列的历史中,这种与埃及保持暧昧关系的模式屡见不鲜。圣经将此视为不信靠上帝。在申命记17章16节中,上帝明确指出,以色列绝不可倚靠埃及。
此时的埃及已是日渐衰落的强权,国力分裂,王朝更迭频繁,根本无力组建一支足以与亚述正面抗衡的军队。这一点可以从先知以赛亚的言论中看出,他与犹大在同一时期传道。当犹大领袖考虑依赖埃及时,以赛亚强烈谴责这种做法:
耶和华说:“祸哉!悖逆的儿女!他们谋算计谋,却不是出于我;他们结盟,却不是出于我的灵……他们未经我商议,就下到埃及去,投靠法老的庇护,躲在埃及的荫下!”(以赛亚书 30:1-2)
以赛亚在别处使用的比喻也十分精辟:倚靠埃及如同倚靠“一根折断的芦苇,会刺透倚靠它的人的手”(以赛亚书36:6)。这根芦苇无法承受任何重量,却能轻易折断,清楚地表明埃及作为保护者是多么的无能。依靠埃及的帮助,无异于自取其辱。
何细亚向埃及伸出援手,无异于倚靠一根不稳固的芦苇。希西家在亚述征服犹大大部分地区后,意识到自己依赖埃及的政治算计是多么愚蠢。他提出恢复向亚述缴纳的贡赋(列王纪下 18:14)。亚述收下了贡赋,但并未停止征服犹大的行动。
何西阿停止缴纳的贡品是每年的保护费(逐年缴纳)。何西阿拖欠了这笔年费。根据亚述附庸国条约,这种违约行为会触发条约的强制执行条款,即入侵,洗劫,屠杀并奴役违约王国的人民。显然,何西阿认为,凭借与埃及的外交斡旋以及亚述的衰弱,他有机会停止缴纳年度保护费。然而,他的算盘大错特错。
违约事件为沙尔马内塞尔提供了采取行动的法律借口。一旦亚述发现何细亚密谋与埃及结盟,违背承诺的后果就对亚述的统治地位构成了生死攸关的威胁。如果亚述的某个附庸国脱离其统治,甚至可能从埃及获得了更优厚的条件,那么亚述的整个保护费体系都将受到威胁。换句话说,如果亚述被发现无力履行其条约,它就会诱使其他国家违约。
强制措施的第一阶段迅速展开——亚述王将何细亚囚禁起来。以色列的在位君王何细亚,在撒玛利亚城陷落之前就被亚述人俘虏并囚禁。或许何细亚是在外交掩护下被召见至沙尔马内塞尔面前并遭到逮捕,从而将撒玛利亚的其他统治者留在城中独自面对围城。无论何细亚的遭遇如何,以色列王国即将面对古代近东最强大的军队,而他们的君王却身陷囹圄。
随后,战争的规模从被俘的国王扩大到整个国家。亚述王入侵了整个国家,攻打撒玛利亚,围困了三年(第5节)。
撒玛利亚(也称以色列)的陷落,虽然仅用一节经文概括,却描述了几个阶段。首先,亚述王入侵了整个以色列地。 “入侵”一词描述了亚述有条不紊的作战方式:军队横扫全地,逐个攻占村庄和设防城镇,掠夺沿途的物资,并将占领区的居民掳掠而去。后来,亚述入侵犹大时,我们看到了同样的模式。亚述首先攻占了犹大所有的小城(列王纪下 18:13)。然后,他们攻占了主要城市拉吉(列王纪下 18:14)。最后,他们将目标锁定在耶路撒冷,但上帝介入并击败了他们(列王纪下 19:35-36)。
(顺便提一句,拉吉围城战的场景被铭刻在尼尼微出土的一块浮雕上,现在陈列在大英博物馆。)
亚述帝国是当时最高效的军事机器。其史册记载战役时,会统计攻陷的城市数量,斩获的首级以及俘虏的数量。 沙尔马内塞尔三世(公元前九世纪的沙尔马内塞尔)的黑色方尖碑在当时已经存在。这座方尖碑描绘了以色列王耶户俯首称臣的场景。到了诗中提到的沙尔马内塞尔五世时期,亚述帝国对领土和人口的贪婪有增无减。
亚述军队占领全境后,集结兵力攻打设防的都城撒玛利亚。亚述军队进军撒玛利亚,围城三年之久。亚述耗时三年才攻克这座都城,或许表明亚述的实力有所削弱,又或许表明撒玛利亚的防御工事异常坚固。但可以肯定的是,何细亚的政治考量是错误的。
撒玛利亚建于易守难攻的山丘之上(列王纪上 16:24),曾多次抵御围攻。亚兰王便哈达在亚哈王统治时期曾围攻该城,但因耶和华藉着不知名的先知介入,最终被击退(列王纪上 20:1-21)。撒玛利亚在后来的亚兰围城中饱受饥荒之苦,但耶和华奇迹般地使亚兰军队溃逃,城中居民得以解脱(列王纪下 6:24 - 7:20)。从地理位置上看,撒玛利亚是一座难以攻克的城市。先前的围城最终都以成功解救告终,但这一次却不会。
围城持续了三年,这一点在记载中明确提及。此前也曾发生过围城。但这一次,以色列人孤立无援;上帝将他们交在了敌人手中。在之前的围城记载中,作者叙述了先知发声,耶和华行事,以及亚兰军队因听到声音而惊慌逃窜,而这些声音后来被证实来自耶和华(列王纪下 7:6)。
在这场围城中,没有先知来到何细亚面前,没有耶和华赐下拯救的话语,也没有军队在夜里逃窜。三年在叙述的沉默中过去,下一节经文(就在这一段之外)记载道:“亚述王攻取了撒玛利亚,把以色列人掳到亚述去”(列王纪下 17:6)。
这应验了申命记28章中关于违背圣约的警告,即“咒诅”。尤其与圣约中的补救措施相符: “你们必从你们要进去得为业的地被掳去……耶和华必将你们分散在万民中,从地这边到地那边” (申命记28:63-64)。这项长期搁置的条约条款如今正被完全启用。
导致王国灭亡的直接原因是何细亚撕毁了与亚述及其埃及联盟的条约。而亚述国王沙尔马内塞尔率领的军队则是王国灭亡的直接原因。此外,数十年来北方王国因暗杀事件而陷入的动荡也是导致王国灭亡的另一个直接原因。
但《列王纪》的作者并没有将这些直接因素视为王国覆灭的真正原因。接下来的第7至23节将阐明真正的原因:北国覆灭是因为“以色列人得罪了领他们出埃及地的耶和华他们的神”(列王纪下17:7)。亚述军队的入侵是表面原因,而以色列人违背与神所立的约才是根本原因。
本章的结构安排旨在引导读者得出更深层次的结论。何细亚并非北方历史上最邪恶的君王。他不是亚哈,亚哈娶了耶洗别,并在撒玛利亚为巴力建造了神庙(列王纪上 16:31-32)。他也不是玛拿西,玛拿西在一代之后统治犹大,使耶路撒冷血流成河(列王纪下 21:16)。
经文实际上给予了他相对的宽容。然而,他相对较轻的罪恶并不能免除审判。虽然何细亚比他的前任君王稍好一些(或者至少没有那么邪恶),但他仍然违背了耶和华的约。这意味着审判必将临到;耶和华的话语永不落空(以赛亚书 55:11)。耶和华满有怜悯,不轻易发怒(诗篇 103:8)。但他也是公义的,将来必将施行审判(彼得后书 3:9)。
两个世纪以来,人类累计违背圣约的恶果,绝非一位稍微不那么邪恶的末世君王所能弥补。在以利亚,以利沙以及耶和华差遣到北方的众多先知(列王纪下 17:13)统治时期,审判一再被推迟,如今终于执行了。
这段故事也与南方的犹大王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本章将犹大王国的建立与犹大王亚哈斯十二年的统治联系起来(第1节)。根据列王纪下16章的记载,亚哈斯比何细亚更加残暴。他将自己的儿子献祭于火中(列王纪下16:3),仿照他在大马士革看到的异邦祭坛(列王纪下16:10-16),并拆毁圣殿的部分建筑,向何细亚正在抵抗的亚述政权纳贡(列王纪下16:17-18)。
然而,犹大在这一代并没有灭亡。原因并非犹大本身有多么义,而是因为耶和华曾应许大卫,他的灯必不熄灭(列王纪上 11:36,撒母耳记下 7:16),而耶和华信守了他的诺言。此外,犹大也确实有过几位贤君。他们还拥有耶路撒冷城,圣殿和约柜,这一切都象征着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但最终,犹大也受到了审判。《历代志上》和《历代志下》是在犹大被掳到巴比伦之后写成的,旨在解释这次掳掠是为了执行以色列与上帝所立的约/条约中的条款。《历代志上》对此有精辟的总结:
“于是以色列全家都按族谱登记在册,他们的事迹都写在以色列列王记上。犹大因他们的背信弃义,被掳到巴比伦去。”(历代志上 9:1)
此外,何西阿转向埃及也体现了先知们反复谴责的一种道德败坏:他们寻求与列国结盟而非倚靠耶和华来获得安全。以赛亚称之为犹大的试探(以赛亚书30:1-3;31:1-3),何西阿称之为北方的试探(何西阿书7:11;12:1)。这种模式不断重演,是因为统治者们只关注人为的因果关系,而不是转向耶和华并信靠祂。
当沙尔马内塞尔的势力压垮一个小王国时,最简单的应对之策是寻找一位更强大的君王,寻求他的庇护。而更艰难的应对之策是悔改,重新遵守与上帝所立的约。何细亚选择了更容易的应对方式,但这种方式并没有拯救他。
这一部分关闭了大门,本章其余部分则引导读者理解这扇关闭的大门意味着什么。埃及的芦苇被压碎,却未能保护何细亚。在列强之间周旋的外交也未能拯救王国。十九位君王的统治,没有一位完全跟随耶和华,最终以撒玛利亚全境的陷落和被掳而告终。
耶和华藉摩西与以色列所立的约既包含祝福也包含咒诅(申命记28章;30:19)。公元前722年,在撒缦以色围城三年后,咒诅的条款开始生效。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并未被抹去——它仍将藉着南国犹大得以实现——但北国以色列作为一个政治实体,就此终结。
这段经文的主旨是,耶和华是“废王立王”的那一位(但以理书 2:21)。亚述王撒缦以色并不知道,他所行的乃是遵行一位他既不敬拜也不认识的神的旨意。神赋予每个人选择的能力。然而,撒缦以色攻陷撒玛利亚,也正是耶和华几个世纪以来一直警告的审判的执行者。在记载他军队兵临撒玛利亚城门的同一章经文中(列王纪下 17:23),也记载了“以色列人被掳到亚述,离开本地,直到今日”。
人的选择基于政治考量。但在这一切背后,是耶和华对祂子民的立约。仅仅五节经文,便开始为这宏大的故事画上句号:当一个立约的子民在两个世纪里不断拒绝履行他们的盟约时,将会发生什么?
审判降临,王国终结,但耶和华的宏伟计划仍在继续。大卫的后裔,那位将要临到真正忠诚的君王——耶稣基督——的后裔,依然延续(马太福音 1:6-16;路加福音 1:32-33)。上帝的圣约应许也依然有效。这包括申命记 32:35-37 的应许,上帝保证,以色列因悖逆受审判之后,必蒙复兴。罗马书 11:26 也作出了类似的应许,宣告“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因此,虽然人类的王国终结,但未来弥赛亚王国的应许依然存在。正如我们在应许的新天新地中所看到的,新耶路撒冷的十二座城门将分别以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命名(启示录21:12)。我们在启示录前面也看到,将有144,000名传教士代表这十二个支派,他们将为弥赛亚王国作见证(启示录7:4-8)。
此外,耶稣应许十二门徒,他们将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各支派(马太福音 19:28)。因此,人的行为永远不能剥夺神的主权。他的应许永远有效(罗马书 11:29)。
列王纪下 17:1-5 含义
列王纪下17:1-5记载了以色列末代君王的最后统治以及亚述围攻以色列北国的结局——北国两百年来一直走向着这样的厄运。从尼八的儿子耶罗波安(列王纪上12:25-33)开始,到亚哈和耶洗别(列王纪上16:30-33),再到耶户不彻底的改革(列王纪下10:28-31),以及耶罗波安二世统治下的短暂复兴(列王纪下14:23-27),直至最后几十年君王更迭频繁,暗杀频发的迅速崩溃,这个在列王纪上11章末尾脱离大卫王朝的王国,一直朝着列王纪下17章所预言的结局迈进。
本章前五节阐述了该判决执行的政治机制。本章其余部分将解释为何必须如此。开篇第一节确定了君王和日期:犹大王亚哈斯十二年,以拉的儿子何细亚在撒玛利亚登基作以色列王,共九年(第1节)。
这些信息表明犹大王亚哈斯的统治时期在公元前730年代末至720年代。以拉的儿子何细亚是通过刺杀登上王位的,这与大多数北方末代君王的登基方式相同。《列王纪下》15:30记载:“以拉的儿子何细亚谋害利玛利的儿子比加,击杀他,取了他的位。”何细亚是北方王国从耶罗波安算起的第十九位君王,也是最后一位。他在位九年,之后亚述军队灭亡,结束了他周围的王国。
撒玛利亚是以色列的首都,由暗利(列王纪上 16:24)建造在他从示麦手中买下的一座山上。暗利加固了这座城市,亚哈王则对其进行了装饰(见地图)。先知们谴责城内所犯下的罪行(何西阿书 7:1,阿摩司书 3:9)。到何细亚王统治时期,撒玛利亚已作为北国的王都约一百五十年,而它的末日即将在暗利建造的城门前终结。
对何细亚的判决,与北方统治者行上帝眼中看为恶的惯例有所不同:他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只是不像他以前的以色列诸王那样(第 2 节)。
前半部分重复了对这位君王统治时期典型的判决,即他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这一模式始于耶罗波安建立王国之初(实际上见列王纪上14:9;明确指出是列王纪上15:34,指他的儿子拿答),并一直延续到关于何细亚的最后一节经文。耶户的情况略有不同,因为上帝说他除掉亚哈是正确的(列王纪下10:30)。但经文很快补充道:“耶户却没有全心全意地遵行耶和华以色列神的律法,也没有离弃耶罗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的罪”(列王纪下10:31)。
按照上帝对撒玛利亚/以色列诸王的标准来看,何细亚延续了背约的传统。然而,经文中“只是不像他之前的以色列诸王那样”这一限定似乎暗示何细亚的罪恶比他的前任要轻。经文并未解释这种比较。
这种限定可能源于多种因素。何细亚的统治时间较短——但还有七位比他更短的君王,因此作恶的时间长短似乎并非主要关注点。更合理的推测是,他的统治时期很大程度上受到亚述的压力,因此他能够采取的宗教破坏手段受到限制。这其中就包括亚述王曾囚禁何细亚一段时间,正如我们将在第4节中看到的那样。
此外,犹太传统认为,何细亚允许以色列北部的居民前往耶路撒冷过节,而不是像耶罗波安那样阻止他们——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何经文中会加上限定词。经文本身并未明确指出原因,只是做了比较,然后继续往下读。即使是罪恶较轻的君王,也无法扭转以色列王国即将面临的厄运。上帝的标准由祂自己决定,祂不受人类比较的约束。何细亚行了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这本身就足以说明问题,尽管他所行的恶与他的先祖相比程度或性质有所不同,而且可以合理推断,何细亚对他所行的恶事毫无悔意。
本章的政治行动由此展开:亚述王撒缦以色来攻击何细亚,何细亚就成了他的仆人,向他进贡(第3节)。
沙尔马内塞尔五世大约在公元前727年至722年统治亚述,继承其父提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的王位。提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此前已开始掠夺北方王国的领土和人口(列王纪下15:29)。经文中提到沙尔马内塞尔与他交战,这里的动词指的是宗主国对忠诚度受到质疑的附庸国采取的军事行动。
何细亚成为亚述的臣仆并向其进贡,暗示着一种宗主国/附庸国式的条约。译为“臣仆”的词语是古代近东条约中附庸关系的常用词汇。译为“贡品”的词语指的是臣属君王每年应向其宗主国缴纳的贡品,通常按收入的百分比计算。用现代术语来说,何细亚同意成为亚述的附庸,并用以色列的收成供养亚述军队。
这种安排本身对北国以色列来说并不新鲜。先知何西阿在这些年里传道时,就曾用类似的模式作比喻:“以法莲雇佣情妇”(何西阿书 8:9)。在先知的描述中,以色列的惯常做法是向邻国寻求庇护,而不是向耶和华寻求庇护。米拿现王在位期间,曾付给提格拉特比列色一千他连得银子,让他不要干涉自己(列王纪下 15:19-20)。
在古代世界,强权君主向弱小国家索取贡赋是一种惯例。基本的“交易”是:“如果你向我进贡,我就会保护你。” 似乎在大多数情况下,弱小国家主要受到的是强权的保护。因此,这与其说是一种贡赋,不如说是一种保护费。当时,亚述是地球上最强大的帝国,这也意味着它是最大的恶霸。
我们在整部圣经中都能看到这种宗主-附庸结构的痕迹。例如,《创世记》中亚伯拉罕营救侄子罗得的故事就蕴含着宗主/附庸式的冲突。当《创世记》14:5记载约旦河谷的五位王“背叛”基大老玛和其他三位美索不达米亚国王时,这意味着他们停止了缴纳贡赋(保护费)。
于是,基多拉俄默和他联盟中的其他三位国王派兵去强制执行条约,他们洗劫了五位国王的城市,并带走了大量的战利品。他们的想法是:“你们可以支付一部分,否则我们就全部拿走。”
另一个例子可以在《列王纪下》1:1 中找到,经文说:“亚哈死后,摩押背叛以色列。”《列王纪下》3:4-5 详细说明了附庸关系是如何运作的:摩押王米沙“每年向以色列王进贡十万只羊羔和十万只公羊的羊毛”。
亚哈死后,米沙起兵反叛,停止缴纳贡赋/保护费。有趣的是,考古发现的米沙石碑从米沙的视角记录了同一历史事件。据说,在以色列何细亚王统治时期,犹大王希西家也“反叛亚述王”,同样意味着他停止缴纳贡赋。
“背叛”一词的希伯来语词根也出现在《民数记》14:9中,用来命令以色列人不可“背叛耶和华”。这很恰当,因为耶和华与以色列人立约,如同宗主国/附庸国之间的盟约(《出埃及记》19:7-8)。该盟约的执行条款,即“祝福与咒诅”的规定,记载于《申命记》28:15-68。
以色列王何细亚与亚述王撒缦以色缔结的附庸关系,正是典型的宗主国-附庸国模式。然而,这种模式背后更深层的缺陷,正如经文将在第7至23节中阐述的那样:一群立约的子民,却寻求除领他们出埃及的那一位之外的其他神明和君王的庇护。
以色列人实际上承认上帝并非他们的保护者。他们违背了条约规定的义务,将自己置于上帝的庇护之外。与人与人之间强者欺压弱者的宗主-附庸条约不同,在上帝的盟约中,祂要求的是公义,怜悯和爱邻舍的文化。正是由于以色列和犹大违背了这一要求,上帝才动用了条约的强制执行条款。
接下来的经文描述了上级国王发现的情况。显然,何细亚改变了政治算计,认为他可以从埃及获得更好的条件:但亚述王发现何细亚与埃及有阴谋,因为他曾派使者去见埃及王梭,并且没有像往年那样向亚述王进贡;于是亚述王将他囚禁起来(第4节)。
何细亚虽然表面上仍是亚述的附庸,却派遣使者觐见埃及王梭。梭的身份——他的埃及名字和统治时期——尚未得到考古证实。但以色列的历史中,这种与埃及保持暧昧关系的模式屡见不鲜。圣经将此视为不信靠上帝。在申命记17章16节中,上帝明确指出,以色列绝不可倚靠埃及。
此时的埃及已是日渐衰落的强权,国力分裂,王朝更迭频繁,根本无力组建一支足以与亚述正面抗衡的军队。这一点可以从先知以赛亚的言论中看出,他与犹大在同一时期传道。当犹大领袖考虑依赖埃及时,以赛亚强烈谴责这种做法:
耶和华说:“祸哉!悖逆的儿女!他们谋算计谋,却不是出于我;他们结盟,却不是出于我的灵……他们未经我商议,就下到埃及去,投靠法老的庇护,躲在埃及的荫下!”
(以赛亚书 30:1-2)
以赛亚在别处使用的比喻也十分精辟:倚靠埃及如同倚靠“一根折断的芦苇,会刺透倚靠它的人的手”(以赛亚书36:6)。这根芦苇无法承受任何重量,却能轻易折断,清楚地表明埃及作为保护者是多么的无能。依靠埃及的帮助,无异于自取其辱。
何细亚向埃及伸出援手,无异于倚靠一根不稳固的芦苇。希西家在亚述征服犹大大部分地区后,意识到自己依赖埃及的政治算计是多么愚蠢。他提出恢复向亚述缴纳的贡赋(列王纪下 18:14)。亚述收下了贡赋,但并未停止征服犹大的行动。
何西阿停止缴纳的贡品是每年的保护费(逐年缴纳)。何西阿拖欠了这笔年费。根据亚述附庸国条约,这种违约行为会触发条约的强制执行条款,即入侵,洗劫,屠杀并奴役违约王国的人民。显然,何西阿认为,凭借与埃及的外交斡旋以及亚述的衰弱,他有机会停止缴纳年度保护费。然而,他的算盘大错特错。
违约事件为沙尔马内塞尔提供了采取行动的法律借口。一旦亚述发现何细亚密谋与埃及结盟,违背承诺的后果就对亚述的统治地位构成了生死攸关的威胁。如果亚述的某个附庸国脱离其统治,甚至可能从埃及获得了更优厚的条件,那么亚述的整个保护费体系都将受到威胁。换句话说,如果亚述被发现无力履行其条约,它就会诱使其他国家违约。
强制措施的第一阶段迅速展开——亚述王将何细亚囚禁起来。以色列的在位君王何细亚,在撒玛利亚城陷落之前就被亚述人俘虏并囚禁。或许何细亚是在外交掩护下被召见至沙尔马内塞尔面前并遭到逮捕,从而将撒玛利亚的其他统治者留在城中独自面对围城。无论何细亚的遭遇如何,以色列王国即将面对古代近东最强大的军队,而他们的君王却身陷囹圄。
随后,战争的规模从被俘的国王扩大到整个国家。亚述王入侵了整个国家,攻打撒玛利亚,围困了三年(第5节)。
撒玛利亚(也称以色列)的陷落,虽然仅用一节经文概括,却描述了几个阶段。首先,亚述王入侵了整个以色列地。 “入侵”一词描述了亚述有条不紊的作战方式:军队横扫全地,逐个攻占村庄和设防城镇,掠夺沿途的物资,并将占领区的居民掳掠而去。后来,亚述入侵犹大时,我们看到了同样的模式。亚述首先攻占了犹大所有的小城(列王纪下 18:13)。然后,他们攻占了主要城市拉吉(列王纪下 18:14)。最后,他们将目标锁定在耶路撒冷,但上帝介入并击败了他们(列王纪下 19:35-36)。
(顺便提一句,拉吉围城战的场景被铭刻在尼尼微出土的一块浮雕上,现在陈列在大英博物馆。)
亚述帝国是当时最高效的军事机器。其史册记载战役时,会统计攻陷的城市数量,斩获的首级以及俘虏的数量。 沙尔马内塞尔三世(公元前九世纪的沙尔马内塞尔)的黑色方尖碑在当时已经存在。这座方尖碑描绘了以色列王耶户俯首称臣的场景。到了诗中提到的沙尔马内塞尔五世时期,亚述帝国对领土和人口的贪婪有增无减。
亚述军队占领全境后,集结兵力攻打设防的都城撒玛利亚。亚述军队进军撒玛利亚,围城三年之久。亚述耗时三年才攻克这座都城,或许表明亚述的实力有所削弱,又或许表明撒玛利亚的防御工事异常坚固。但可以肯定的是,何细亚的政治考量是错误的。
撒玛利亚建于易守难攻的山丘之上(列王纪上 16:24),曾多次抵御围攻。亚兰王便哈达在亚哈王统治时期曾围攻该城,但因耶和华藉着不知名的先知介入,最终被击退(列王纪上 20:1-21)。撒玛利亚在后来的亚兰围城中饱受饥荒之苦,但耶和华奇迹般地使亚兰军队溃逃,城中居民得以解脱(列王纪下 6:24 - 7:20)。从地理位置上看,撒玛利亚是一座难以攻克的城市。先前的围城最终都以成功解救告终,但这一次却不会。
围城持续了三年,这一点在记载中明确提及。此前也曾发生过围城。但这一次,以色列人孤立无援;上帝将他们交在了敌人手中。在之前的围城记载中,作者叙述了先知发声,耶和华行事,以及亚兰军队因听到声音而惊慌逃窜,而这些声音后来被证实来自耶和华(列王纪下 7:6)。
在这场围城中,没有先知来到何细亚面前,没有耶和华赐下拯救的话语,也没有军队在夜里逃窜。三年在叙述的沉默中过去,下一节经文(就在这一段之外)记载道:“亚述王攻取了撒玛利亚,把以色列人掳到亚述去”(列王纪下 17:6)。
这应验了申命记28章中关于违背圣约的警告,即“咒诅”。尤其与圣约中的补救措施相符: “你们必从你们要进去得为业的地被掳去……耶和华必将你们分散在万民中,从地这边到地那边” (申命记28:63-64)。这项长期搁置的条约条款如今正被完全启用。
导致王国灭亡的直接原因是何细亚撕毁了与亚述及其埃及联盟的条约。而亚述国王沙尔马内塞尔率领的军队则是王国灭亡的直接原因。此外,数十年来北方王国因暗杀事件而陷入的动荡也是导致王国灭亡的另一个直接原因。
但《列王纪》的作者并没有将这些直接因素视为王国覆灭的真正原因。接下来的第7至23节将阐明真正的原因:北国覆灭是因为“以色列人得罪了领他们出埃及地的耶和华他们的神”(列王纪下17:7)。亚述军队的入侵是表面原因,而以色列人违背与神所立的约才是根本原因。
本章的结构安排旨在引导读者得出更深层次的结论。何细亚并非北方历史上最邪恶的君王。他不是亚哈,亚哈娶了耶洗别,并在撒玛利亚为巴力建造了神庙(列王纪上 16:31-32)。他也不是玛拿西,玛拿西在一代之后统治犹大,使耶路撒冷血流成河(列王纪下 21:16)。
经文实际上给予了他相对的宽容。然而,他相对较轻的罪恶并不能免除审判。虽然何细亚比他的前任君王稍好一些(或者至少没有那么邪恶),但他仍然违背了耶和华的约。这意味着审判必将临到;耶和华的话语永不落空(以赛亚书 55:11)。耶和华满有怜悯,不轻易发怒(诗篇 103:8)。但他也是公义的,将来必将施行审判(彼得后书 3:9)。
两个世纪以来,人类累计违背圣约的恶果,绝非一位稍微不那么邪恶的末世君王所能弥补。在以利亚,以利沙以及耶和华差遣到北方的众多先知(列王纪下 17:13)统治时期,审判一再被推迟,如今终于执行了。
这段故事也与南方的犹大王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本章将犹大王国的建立与犹大王亚哈斯十二年的统治联系起来(第1节)。根据列王纪下16章的记载,亚哈斯比何细亚更加残暴。他将自己的儿子献祭于火中(列王纪下16:3),仿照他在大马士革看到的异邦祭坛(列王纪下16:10-16),并拆毁圣殿的部分建筑,向何细亚正在抵抗的亚述政权纳贡(列王纪下16:17-18)。
然而,犹大在这一代并没有灭亡。原因并非犹大本身有多么义,而是因为耶和华曾应许大卫,他的灯必不熄灭(列王纪上 11:36,撒母耳记下 7:16),而耶和华信守了他的诺言。此外,犹大也确实有过几位贤君。他们还拥有耶路撒冷城,圣殿和约柜,这一切都象征着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但最终,犹大也受到了审判。《历代志上》和《历代志下》是在犹大被掳到巴比伦之后写成的,旨在解释这次掳掠是为了执行以色列与上帝所立的约/条约中的条款。《历代志上》对此有精辟的总结:
“于是以色列全家都按族谱登记在册,他们的事迹都写在以色列列王记上。犹大因他们的背信弃义,被掳到巴比伦去。”
(历代志上 9:1)
此外,何西阿转向埃及也体现了先知们反复谴责的一种道德败坏:他们寻求与列国结盟而非倚靠耶和华来获得安全。以赛亚称之为犹大的试探(以赛亚书30:1-3;31:1-3),何西阿称之为北方的试探(何西阿书7:11;12:1)。这种模式不断重演,是因为统治者们只关注人为的因果关系,而不是转向耶和华并信靠祂。
当沙尔马内塞尔的势力压垮一个小王国时,最简单的应对之策是寻找一位更强大的君王,寻求他的庇护。而更艰难的应对之策是悔改,重新遵守与上帝所立的约。何细亚选择了更容易的应对方式,但这种方式并没有拯救他。
这一部分关闭了大门,本章其余部分则引导读者理解这扇关闭的大门意味着什么。埃及的芦苇被压碎,却未能保护何细亚。在列强之间周旋的外交也未能拯救王国。十九位君王的统治,没有一位完全跟随耶和华,最终以撒玛利亚全境的陷落和被掳而告终。
耶和华藉摩西与以色列所立的约既包含祝福也包含咒诅(申命记28章;30:19)。公元前722年,在撒缦以色围城三年后,咒诅的条款开始生效。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并未被抹去——它仍将藉着南国犹大得以实现——但北国以色列作为一个政治实体,就此终结。
这段经文的主旨是,耶和华是“废王立王”的那一位(但以理书 2:21)。亚述王撒缦以色并不知道,他所行的乃是遵行一位他既不敬拜也不认识的神的旨意。神赋予每个人选择的能力。然而,撒缦以色攻陷撒玛利亚,也正是耶和华几个世纪以来一直警告的审判的执行者。在记载他军队兵临撒玛利亚城门的同一章经文中(列王纪下 17:23),也记载了“以色列人被掳到亚述,离开本地,直到今日”。
人的选择基于政治考量。但在这一切背后,是耶和华对祂子民的立约。仅仅五节经文,便开始为这宏大的故事画上句号:当一个立约的子民在两个世纪里不断拒绝履行他们的盟约时,将会发生什么?
审判降临,王国终结,但耶和华的宏伟计划仍在继续。大卫的后裔,那位将要临到真正忠诚的君王——耶稣基督——的后裔,依然延续(马太福音 1:6-16;路加福音 1:32-33)。上帝的圣约应许也依然有效。这包括申命记 32:35-37 的应许,上帝保证,以色列因悖逆受审判之后,必蒙复兴。罗马书 11:26 也作出了类似的应许,宣告“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因此,虽然人类的王国终结,但未来弥赛亚王国的应许依然存在。正如我们在应许的新天新地中所看到的,新耶路撒冷的十二座城门将分别以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名字命名(启示录21:12)。我们在启示录前面也看到,将有144,000名传教士代表这十二个支派,他们将为弥赛亚王国作见证(启示录7:4-8)。
此外,耶稣应许十二门徒,他们将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各支派(马太福音 19:28)。因此,人的行为永远不能剥夺神的主权。他的应许永远有效(罗马书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