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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说》评论 约翰一书 2

请选择《约翰一书》第2章中的一段

约翰一书2:1-3重申了约翰写这封信的目的:使我们不犯罪。他解释说,如果我们犯罪,耶稣既是我们的中保,也是我们的赎罪祭,这意味着他已经平息了上帝的愤怒,并为我们祈求了赦免。远离罪恶使我们能够认识上帝,遵守他的诫命,并经历永生的丰盛。

约翰一书2:4-6教导我们,凡自称认识基督却不遵守祂诫命的,就是不活在真理里,乃是说谎的、虚伪的。相反,遵守祂话语的人,就表明神的爱在他里面已经完全成熟。真正住在基督里的证据,就是效法耶稣自己所行的,顺服地依靠祂。

约翰一书2:7-8提醒约翰的读者,彼此相爱的诫命并非近期才有的,而是他们从信仰之初就已知道的。然而,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条诫命也是新的,因为它已在耶稣基督里完全启示并体现出来,如今正透过那些跟随祂的人彰显出来。这条诫命反映了黑暗正在消逝,真光已经照耀的现实。

约翰一书2:9-11总结了约翰一系列假设性的“那恨他弟兄的人……”的陈述,并阐明了耶稣彼此相爱的命令如何揭示一个人是否行在光明中。恨弟兄的人仍住在黑暗里,如同瞎子,不知往何处去,因为黑暗使他的眼睛昏花。相反,爱弟兄的人住在光明中,行事为人不致跌倒,这表明与神真正的团契是通过爱来体现的。

约翰一书2:12-14中,约翰在劝勉之余,肯定了读者的属灵地位和成熟度,他称他们为“小孩子”,提醒他们罪已蒙赦免。随后,他以家庭成员的身份——“父亲”、“青年人”和“孩子”——来称呼读者,既强调他们在基督里共同的地位,也指出他们属灵成长的不同阶段。这些肯定使他的警告和命令充满确信,表明顺服源于安全感、力量,以及神永在的道已经在他们里面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