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对金钱和财产的教导是什么?

圣经对金钱和财产的教导是什么?

圣经对财富本身持中立态度。圣经赞扬或谴责的是我们对待财富的态度以及我们使用财富的方式。《提摩太前书》6:17-19说:

“你要嘱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自大,也不要倚靠无定的钱财,只要倚靠那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的神。又要嘱咐他们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舍,乐意分享,为自己积攒美好的根基,预备将来,好叫他们持定那真正的生命。”

并没有规定富人必须放弃财富。事实上,富人被教导要享受自己的财产。但他们也被教导要用这些财富行善,与人分享,帮助他人。这与囤积财富截然相反。这样做,他们就是在进行永恒的投资,在天上积攒财宝。

这与耶稣对那位富有的少年官的教导如何协调呢?耶稣吩咐他变卖所有家产,将钱财分给穷人。那位少年官问耶稣,他该如何才能获得“aionios zoe”,通常被解释为“永生”。Aionios指的是跨越整个时代的漫长岁月,Zoe指的是一种生命品质。因此,这句话也可以解释为“尽可能获得最高品质的生命”。

新约圣经从两个方面谈到“最高品质的生命”:关系和奖赏。关系源于恩赐。藉着信耶稣,我们成为神的儿女。神是我们的产业,是无条件的(罗马书 8:17a)。这完全基于信心。耶稣清楚地表明,承受永生的恩赐唯有藉着信才能获得。

高品质生活的奖赏源于上帝的恩典,而这恩典又取决于我们的行为。它通常是顺服的结果,但也包含来世的奖赏。那位富有的年轻官长问他该“做什么”才能继承最高品质的生活。因为耶稣回答“我该做什么”这个问题时,列举了一些可以做的事情,所以这必然是指继承或体验最美好的生活。在这个年轻人的例子中,耶稣首先告诉他要顺服上帝的诫命。年轻人回答说他已经做到了,并问是否还有什么可以做的。

马可福音10章21节记载:“耶稣看着他,就爱他,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 请注意,耶稣“爱”这位年轻的富翁。耶稣并没有否认他遵行了上帝的诫命。他只是回答了这位富有的年轻人关于人生中是否还有更大的奖赏的问题。

所罗门王在《传道书》5:13-17中谈到了囤积财富的徒劳:

“我见日光之下有一件极大的祸患,就是主人积攒财富,反倒害了自己。14他因投资失败而失去这些财富,又生了儿子,却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养活他。15 他从母胎里出来的时候是赤身露体,回来的时候也必如此。他劳碌所得的,手中不能带走。16 这也是极大的祸患——人怎样出生,也怎样死去。为风劳碌的人有什么益处呢? 17他一生都在黑暗中吃饭,饱受烦扰,疾病和愤怒的折磨。”

所罗门称吝啬为极大的恶行,字面意思是“病态的”恶行。他反复使用“日光之下”来描述世间的生活。这种受害的恶行指的是财富被其主人囤积起来,最终害了自己。有人在积攒财富,而这些财富最终导致了自我毁灭。在这种情况下,自我毁灭正是由于囤积财富造成的。 “害”一词是“ra'”,与本节前面用来表示“恶”的词相同。

囤积财富通常是扭曲观念的体现,这种观念认为我们可以掌控一切。人们相信拥有大量的金钱或财产就能带来安全感和幸福感,却拒绝真正享受财富,也不愿用它造福他人。值得注意的是,所罗门曾说过,囤积财富最终只会伤害我们自己。

将新约的原则应用于所罗门的教诲,智慧之道似乎在于享受和分享财富,但也要以开放的心态持有财富。要认识到“财富并非我们所有”,并随时准备放弃或舍弃我们的财产。我们拥有的每一份财产,最终都会或曾经属于我们。我们只不过是暂时的管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