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红海之歌的划分方式有许多种,但这里所列的大纲如下:
在诗歌的第一部分 (1-3 节),以色列人因耶和华在红海所做的事情,宣告他们要赞美和感谢耶和华的意愿。第一节的第一部分介绍了这首歌:那时,摩西和以色列人向耶和华唱歌说。男人们唱前十八节,妇女们唱第 21 节的内容。
这首歌的第一行 (1 节) 论赞美为该诗歌的特性 (我要向耶和华歌唱) 和赞美的原因 (因他大大战胜)。希伯来文 "歌唱" 一词通常用于诗篇,与其它表达赞美的词一起使用,这里是诗歌 (诗篇 21:13, 30:40, 33:2, 146:2)。"大大得胜" 在希伯来文是相当强烈的,表达了耶和华 "大有威严" 或 "极其荣耀" 的概念。所传递的思想是:就祂对百姓的奇妙拯救而言,祂是无与伦比的。
唱这首歌的原因是祂将马和骑马的投在海中。我们知道埃及人驾车追赶以色列人,所以 "骑马的" 可能指的是战车里的人,也可以看作是一种修辞手法,表述马匹和人一起被淹没的画面。
这里所使用的图画是耶和华将埃及人"投" (字面含义 "扔") 入海中。我们知道当他们在追赶以色列人时,实际上是水淹没了他们 (出埃及记 14:28)。这首歌使用了诗意的方式,来强调他们是因耶和华的手而淹没在海中的。
2-3 节包含了所谓的 "描述性赞美",主要是赞美耶和华的身份 (也就是祂的属性)。它以耶和华是我的力量,我的诗歌开始,字面顺序是 "我的力量和诗歌是 Yah"。许多学者认为译为 "诗歌" (zimrat) 的希伯来文单词应该被理解为 "能力"。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应该译为 "强大的能力"。这个翻译是合理的,因为下一短句宣告说也成了我的拯救。这里的拯救无疑是指:在红海,以色列人因耶和华"强大的能力"脱离埃及人的拯救。
在接下来的两行中,歌唱者宣告说;这是我的神,我要赞美他。这里祂被称为 "我的神" (希伯来文,eli),而非耶和华。这个词,还有其他相关的名字 (比如 El,Elohim,El-Elyon) 比较强调神的能力,包括祂是宇宙之造物主的能力。耶和华比较强调神与以色列的关系。
这一节中的 "赞美" (希伯来文 navah)一词并不常见,整本旧约只出现在这里。它的意思可能是 "装饰" 或 "使美丽"。如果是这样的话,它要表达的是 "以赞美为装饰" 的概念,认识到造物主神因祂伟大的作为,配接受尊荣。
歌唱者使用同义平行重申前一句的内容。这里作者说祂不只是我的神,也是我父亲的神。重点在于神是以色列之神的延续性。因为耶和华是生命的源头,持续的供应,祂百姓的救恩,所以歌唱者们要尊崇他。
请注意这首赞美通过重复使用 "我的" 而体现的个人化本质。对于歌唱者而言, 这不是抽象神学,他被耶和华救赎是一个个人化的生动体验。
该部分的最后一个诗节表明耶和华是战士,描述耶和华是有争战能力,能战胜仇敌的神。耶和华的名字强调了神与以色列的盟约关系。祂向祂的百姓确认祂要为他们争战。在十三章,神说祂不领以色列人走最短路线,恐怕他们见战争就返回埃及。他们没有做好争战的准备,但神向以色列显明祂会为他们争战。
最后,歌唱者宣告说:他的名是耶和华。与前两行结合,歌唱者在宣告,除了耶和华以外,没有神配得赞美。这名耶和华 (希伯来文 Yahweh) 强调祂与以色列的关系。选择与以色列立约的耶和华是配得以色列所有赞美的。 总之,1-3 节中,歌唱者决定因耶和华的身份而歌颂赞美祂。祂是得胜的神,战胜了法老和他的军队。祂是力量和源头,是拯救他们的神;祂是他们有能力的创造主,是配得他们不断赞美的勇士。
出埃及记 15:1-3 解释
虽然红海之歌的划分方式有许多种,但这里所列的大纲如下:
在诗歌的第一部分 (1-3 节),以色列人因耶和华在红海所做的事情,宣告他们要赞美和感谢耶和华的意愿。第一节的第一部分介绍了这首歌:那时,摩西和以色列人向耶和华唱歌说。男人们唱前十八节,妇女们唱第 21 节的内容。
这首歌的第一行 (1 节) 论赞美为该诗歌的特性 (我要向耶和华歌唱) 和赞美的原因 (因他大大战胜)。希伯来文 "歌唱" 一词通常用于诗篇,与其它表达赞美的词一起使用,这里是诗歌 (诗篇 21:13, 30:40, 33:2, 146:2)。"大大得胜" 在希伯来文是相当强烈的,表达了耶和华 "大有威严" 或 "极其荣耀" 的概念。所传递的思想是:就祂对百姓的奇妙拯救而言,祂是无与伦比的。
唱这首歌的原因是祂将马和骑马的投在海中。我们知道埃及人驾车追赶以色列人,所以 "骑马的" 可能指的是战车里的人,也可以看作是一种修辞手法,表述马匹和人一起被淹没的画面。
这里所使用的图画是耶和华将埃及人"投" (字面含义 "扔") 入海中。我们知道当他们在追赶以色列人时,实际上是水淹没了他们 (出埃及记 14:28)。这首歌使用了诗意的方式,来强调他们是因耶和华的手而淹没在海中的。
2-3 节包含了所谓的 "描述性赞美",主要是赞美耶和华的身份 (也就是祂的属性)。它以耶和华是我的力量,我的诗歌开始,字面顺序是 "我的力量和诗歌是 Yah"。许多学者认为译为 "诗歌" (zimrat) 的希伯来文单词应该被理解为 "能力"。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应该译为 "强大的能力"。这个翻译是合理的,因为下一短句宣告说也成了我的拯救。这里的拯救无疑是指:在红海,以色列人因耶和华"强大的能力"脱离埃及人的拯救。
在接下来的两行中,歌唱者宣告说;这是我的神,我要赞美他。这里祂被称为 "我的神" (希伯来文,eli),而非耶和华。这个词,还有其他相关的名字 (比如 El,Elohim,El-Elyon) 比较强调神的能力,包括祂是宇宙之造物主的能力。耶和华比较强调神与以色列的关系。
这一节中的 "赞美" (希伯来文 navah)一词并不常见,整本旧约只出现在这里。它的意思可能是 "装饰" 或 "使美丽"。如果是这样的话,它要表达的是 "以赞美为装饰" 的概念,认识到造物主神因祂伟大的作为,配接受尊荣。
歌唱者使用同义平行重申前一句的内容。这里作者说祂不只是我的神,也是我父亲的神。重点在于神是以色列之神的延续性。因为耶和华是生命的源头,持续的供应,祂百姓的救恩,所以歌唱者们要尊崇他。
请注意这首赞美通过重复使用 "我的" 而体现的个人化本质。对于歌唱者而言, 这不是抽象神学,他被耶和华救赎是一个个人化的生动体验。
该部分的最后一个诗节表明耶和华是战士,描述耶和华是有争战能力,能战胜仇敌的神。耶和华的名字强调了神与以色列的盟约关系。祂向祂的百姓确认祂要为他们争战。在十三章,神说祂不领以色列人走最短路线,恐怕他们见战争就返回埃及。他们没有做好争战的准备,但神向以色列显明祂会为他们争战。
最后,歌唱者宣告说:他的名是耶和华。与前两行结合,歌唱者在宣告,除了耶和华以外,没有神配得赞美。这名耶和华 (希伯来文 Yahweh) 强调祂与以色列的关系。选择与以色列立约的耶和华是配得以色列所有赞美的。 总之,1-3 节中,歌唱者决定因耶和华的身份而歌颂赞美祂。祂是得胜的神,战胜了法老和他的军队。祂是力量和源头,是拯救他们的神;祂是他们有能力的创造主,是配得他们不断赞美的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