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忠实的见证人意味着什么?在我们现代的日常用语中,我们习惯于在审判的语境中思考“证人”:被传唤到“证人席”上,讲述他们所见所闻的真实情况,以证明某人有罪或无罪的人。 在圣经中,信徒蒙召要为耶稣作见证。今天,我们这些信耶稣的人虽然不像当年的使徒和门徒那样亲眼见过耶稣,但我们仍然经历着祂在我们里面和周围的作为和同在,我们可以向他人作见证,讲述神在我们生命中所成就的事。 新约中被翻译为“见证人”的词是希腊语“martyreo”,而“殉道者”一词也源于此。 我们通常认为殉道者是指那些为了信仰,特别是对耶稣的信仰而献出生命的人。我们稍后会看到,为信仰作见证往往会带来来自世人的负面后果。但我们无需为信仰献出生命,也能成为上帝的忠实见证人。我们都被呼召成为忠实的见证人。 然而,死亡与见证之间的关联始终是恰当的,因为耶稣呼召我们舍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随他(马太福音 16:25;马可福音 8:35, 10:21;路加福音 9:24, 17:33)。我们应当舍弃自己的欲望,高举上帝的旗帜,传扬他的名,而不是传扬我们自己的名。 圣经中见证人的一个例子是施洗约翰。在使徒约翰所写的福音书第一章中,对施洗约翰有如下描述: 他作为见证人而来,为光作见证(martyreo),使众人藉着他信。他不是光,但他来了。 为光作证。 (约翰福音 1:7-8) 这里“martyreo”及其衍生词不仅指“见证人”,也指“作证”。约翰一生致力于作见证,向他人讲述耶稣的事迹。在他为耶稣施洗,并通过鸽子的记号确认耶稣是弥赛亚之后,记载如下: 约翰作见证说:“我曾看见圣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停留在他身上。我当时没有认出他来,但那差我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在谁身上,停留在谁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我亲眼看见了,也作见证说,这是神的儿子。” (约翰福音 1:32-34) 这就是作见证的意义之一:看到耶稣的作为,并将这真理告诉其他人。 耶稣向法利赛人作见证,并邀请我们加入他。根据犹太律法,法庭上需要两份证词,所以耶稣告诉法利赛人: 如果我独自一人 我作证(“martyreo”),关于我自己的证词(“martyria”)并非真实。 (约翰福音 5:31) 这里,“真”并非指与“假”相反的意思,而是指耶稣关于自己的证词在法律审判中是不被采纳的。但他并没有就此止步: “还有一位为我作见证的,我知道他为我作的见证是真的。你们已经差遣他去见约翰,他也为真理作了见证。但我所领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我所领受的见证比约翰的见证更大;因为父赐给我要我完成的事,就是我所做的事,都为我作见证,证明父差遣了我。差遣我的父也为我作了见证。” (约翰福音 5:32-34a, 36-37a) 耶稣为自己作见证,父也藉着祂差遣耶稣所行的事为耶稣作见证。我们因此也被邀请加入到父与子的见证中。正如耶稣升天前教导门徒的那样, “你们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殉道者’)。” (使徒行传 1:8) 我们应当顺服地行事,成为神在世上见证的实体。正如耶稣告诉门徒的,当他们住在祂里面并结出果子时,祂的父就得荣耀(约翰福音 15:7-8)。这就是如何成为忠实的见证人——每日顺服耶稣的命令,结出圣灵的果子,从而成全律法(罗马书 8:3-4)。 新约书信中充满了劝勉,教导我们要顺服耶稣的命令。但它们很少命令信徒用口作见证。关于要口头宣告信仰的主要劝勉见于彼得前书3章,当时有人问你们为何因信受不公的苦难而欢喜(彼得前书3:14-16)。这里强调的是要以爱心服侍他人为榜样,随时准备在适当的时候作见证。 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即便我们忠实地为基督作见证,也并不意味着其他人一定会相信。耶稣本身就是最好的见证,但许多人仍然不信。正如耶稣对法利赛人尼哥底母所说: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我们所讲的都是我们知道的,我们所见证的都是我们所看见的,你们却不接受我们的见证。” (约翰福音 3:11) 但也有许多人因他人的见证而皈依基督教的记载: “那城里有许多撒玛利亚人信了耶稣,因为那妇人作见证说:‘他把我所信的一切都告诉我了。’” 完毕。'” (约翰福音 4:39) 因此,我们蒙召并非要决定我们见证的结果,而是要做忠实的见证人,继续向他人讲述我们所经历的以及我们所知道的关于上帝的真理。我们将结果交托给上帝,也将奖赏交托给上帝,相信祂会在祂所定的时间里,因我们忠心事奉祂而认可并尊荣我们(彼得前书 5:6)。 新约圣经的结尾部分,《启示录》可以概括为教导我们如何通过忠实地作见证来获得人生最大的满足。忠实地为基督作见证,将生命献给祂,这才是最符合我们自身利益的做法。 这一点在《启示录》写给七个教会的信息的问候部分中得到了阐述。耶稣说,聆听,理解并遵行他在《启示录》中所说的话,是获得莫大祝福的道路(启示录 1:3)。 《启示录》的信息出自至高无上的权威: “耶稣基督,忠实的见证人(‘殉道者’),死人中的首生者,地上君王的统治者。” (启示录 1:5) 正如约翰福音的经文所记载,耶稣为自己作见证。但要成为忠实的见证人,重要的是要明白,这不仅仅是说出真相,更需要将自己完全献给真理。腓立比书中告诉我们,耶稣: “……他谦卑自己,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书 2:8) 耶稣顺服上帝,即使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始终忠实地作见证,成为我们今天通常理解的那种真正的殉道者。因此,耶稣蒙受了莫大的祝福:祂被高举为全地的君王(马太福音 28:18)。耶稣告诉那些不再追求世俗奖赏,而是寻求祂奖赏的人,祂必与他们分享祂的奖赏(启示录 3:21)。 耶稣因所见证的真理而遭受迫害并被杀害,成为信徒的终极榜样。腓立比书2章讲述了耶稣因忠心作见证而获得的奖赏: “因此,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于父神。” (腓立比书 2:9-11) 腓立比书2章的这段经文以劝勉我们效法耶稣的心志开始,学习顺服,并信靠神赐予奖赏。腓立比书的一个主要主题是劝勉我们选择一种与耶稣一样的真理心态或视角。其中最真实的一点是,我们最大的益处在于完全顺服耶稣,成为忠实的见证人(“martyreo”)。 忠实的见证人常常会因他们的见证而遭受世俗的苦难。但圣经表明,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所有忠实见证人,克服对死亡,失去和被拒绝的恐惧,都将获得天上的永恒祝福,耶稣就是最好的榜样。耶稣被高举,超越一切名号,并邀请我们分享祂的荣耀(启示录3:21;彼得前书5:6)。 耶稣不仅因被父神高举而得福,也见证了“耶稣基督是主”。这必为世人所知。藉着耶稣的高举,神也必得荣耀。神最终的荣耀源于每一位忠实的见证人。同样,每一位忠实的见证人也必因耶稣得荣耀,正如祂自己得荣耀一样(罗马书2:6-7)。当某事物“得荣耀”时,其本质便得以彰显(哥林多前书15:40-41)。当耶稣奖赏那些战胜对死亡,失落和被弃绝的恐惧的人时,祂必因他们服侍祂而赐予他们荣耀(启示录3:21)。 耶稣在谈到末世时,对他的门徒说: “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日才会来到。” (马太福音 24:14) 这种情绪在马太福音后面被称为“大使命”的篇章中也有所体现,这段经文说: “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马太福音 28:19-20) 作为信徒,我们应当将活在世上的首要目标定为:忠实地为耶稣作见证。通过言行举止传扬耶稣,使他人也能跟随他,并成为忠实的见证人。这才是祝福他人的最佳途径,因为它能帮助他们找到通往自身最大益处的道路。 我们在世上的这段肉身生命,是我们凭着信心认识耶稣和他人的唯一机会。天使们注视着人类,为的是要明白祂那无穷的智慧(以弗所书 3:10)。这很可能是因为我们能凭信心认识神,而他们却不能。来世我们也不能凭信心而活,因为我们将亲眼见到神。 正如耶稣受苦并因祂的见证而得奖赏一样,那些得胜并忠心作见证的人也必得奖赏。整本《启示录》中,耶稣都劝勉祂的仆人要坚持到底,并应许他们将来会因忠心作见证而得奖赏。这封信旨在赐予平安,使人知道,作为忠心的见证人,只要做出正确的选择,就能获得得胜者的祝福。《启示录》清楚地表明,信徒常常会遇到困境,但仍然鼓励他们忠心地生活,并会得到额外的祝福。《启示录》第二章和第三章中提到的七个教会处境各不相同。在每个教会中,耶稣对他们的要求也各不相同。这表明,每个信徒都需要在自己的具体情况下寻求忠心的意义。圣灵始终在引导他们。 人们承认苦难将会发生,例如写给别迦摩教会的信中就提到了这一点: “你们坚守我的名,甚至在我的见证人,我的忠仆安提帕在你们中间被杀的时候,也没有否认我的信仰。” (启示录 2:13) 鉴于将会遭受迫害,《启示录》充满了鼓励人们坚持忠实生活的话语,尤其体现在第一章中关于阅读,聆听和遵行的指示上,这种模式在整本书中反复出现: “凡诵读和听见预言,又谨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因为日期近了。” (启示录 1:3) 凡阅读,聆听并遵行约翰预言的人,都将蒙受特别的祝福。其中包含许多祝福的应许,例如在天上得享安息(启示录 14:13),“第二次的死”对你没有权柄,成为“神和基督的祭司”(启示录 20:6),拥有“到生命树那里去的权利”,以及能够“从城门进入圣城”(启示录 22:14)。 信徒蒙召与耶稣一同作忠实的见证人,用言语和行为见证祂,并遵守祂的诫命。 做忠实的见证人并不容易,许多人会因作见证而遭受迫害。世上的黑暗憎恨福音的光明(约翰福音 1:5;罗马书 13:12;哥林多后书 6:14)。然而,藉着信心的行事为人,使人认识神,荣耀神,所获得的属天祝福远远超过地上的代价(约翰福音 15:8)。
在我们现代的日常用语中,我们习惯于在审判的语境中思考“证人”:被传唤到“证人席”上,讲述他们所见所闻的真实情况,以证明某人有罪或无罪的人。
在圣经中,信徒蒙召要为耶稣作见证。今天,我们这些信耶稣的人虽然不像当年的使徒和门徒那样亲眼见过耶稣,但我们仍然经历着祂在我们里面和周围的作为和同在,我们可以向他人作见证,讲述神在我们生命中所成就的事。
新约中被翻译为“见证人”的词是希腊语“martyreo”,而“殉道者”一词也源于此。
我们通常认为殉道者是指那些为了信仰,特别是对耶稣的信仰而献出生命的人。我们稍后会看到,为信仰作见证往往会带来来自世人的负面后果。但我们无需为信仰献出生命,也能成为上帝的忠实见证人。我们都被呼召成为忠实的见证人。
然而,死亡与见证之间的关联始终是恰当的,因为耶稣呼召我们舍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随他(马太福音 16:25;马可福音 8:35, 10:21;路加福音 9:24, 17:33)。我们应当舍弃自己的欲望,高举上帝的旗帜,传扬他的名,而不是传扬我们自己的名。
圣经中见证人的一个例子是施洗约翰。在使徒约翰所写的福音书第一章中,对施洗约翰有如下描述:
他作为见证人而来,为光作见证(martyreo),使众人藉着他信。他不是光,但他来了。 为光作证。
(约翰福音 1:7-8)
这里“martyreo”及其衍生词不仅指“见证人”,也指“作证”。约翰一生致力于作见证,向他人讲述耶稣的事迹。在他为耶稣施洗,并通过鸽子的记号确认耶稣是弥赛亚之后,记载如下:
约翰作见证说:“我曾看见圣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停留在他身上。我当时没有认出他来,但那差我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在谁身上,停留在谁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我亲眼看见了,也作见证说,这是神的儿子。”
(约翰福音 1:32-34)
这就是作见证的意义之一:看到耶稣的作为,并将这真理告诉其他人。
耶稣向法利赛人作见证,并邀请我们加入他。根据犹太律法,法庭上需要两份证词,所以耶稣告诉法利赛人:
如果我独自一人 我作证(“martyreo”),关于我自己的证词(“martyria”)并非真实。
(约翰福音 5:31)
这里,“真”并非指与“假”相反的意思,而是指耶稣关于自己的证词在法律审判中是不被采纳的。但他并没有就此止步:
“还有一位为我作见证的,我知道他为我作的见证是真的。你们已经差遣他去见约翰,他也为真理作了见证。但我所领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我所领受的见证比约翰的见证更大;因为父赐给我要我完成的事,就是我所做的事,都为我作见证,证明父差遣了我。差遣我的父也为我作了见证。”
(约翰福音 5:32-34a, 36-37a)
耶稣为自己作见证,父也藉着祂差遣耶稣所行的事为耶稣作见证。我们因此也被邀请加入到父与子的见证中。正如耶稣升天前教导门徒的那样,
“你们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殉道者’)。”
(使徒行传 1:8)
我们应当顺服地行事,成为神在世上见证的实体。正如耶稣告诉门徒的,当他们住在祂里面并结出果子时,祂的父就得荣耀(约翰福音 15:7-8)。这就是如何成为忠实的见证人——每日顺服耶稣的命令,结出圣灵的果子,从而成全律法(罗马书 8:3-4)。
新约书信中充满了劝勉,教导我们要顺服耶稣的命令。但它们很少命令信徒用口作见证。关于要口头宣告信仰的主要劝勉见于彼得前书3章,当时有人问你们为何因信受不公的苦难而欢喜(彼得前书3:14-16)。这里强调的是要以爱心服侍他人为榜样,随时准备在适当的时候作见证。
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即便我们忠实地为基督作见证,也并不意味着其他人一定会相信。耶稣本身就是最好的见证,但许多人仍然不信。正如耶稣对法利赛人尼哥底母所说: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我们所讲的都是我们知道的,我们所见证的都是我们所看见的,你们却不接受我们的见证。”
(约翰福音 3:11)
但也有许多人因他人的见证而皈依基督教的记载:
“那城里有许多撒玛利亚人信了耶稣,因为那妇人作见证说:‘他把我所信的一切都告诉我了。’” 完毕。'”
(约翰福音 4:39)
因此,我们蒙召并非要决定我们见证的结果,而是要做忠实的见证人,继续向他人讲述我们所经历的以及我们所知道的关于上帝的真理。我们将结果交托给上帝,也将奖赏交托给上帝,相信祂会在祂所定的时间里,因我们忠心事奉祂而认可并尊荣我们(彼得前书 5:6)。
新约圣经的结尾部分,《启示录》可以概括为教导我们如何通过忠实地作见证来获得人生最大的满足。忠实地为基督作见证,将生命献给祂,这才是最符合我们自身利益的做法。
这一点在《启示录》写给七个教会的信息的问候部分中得到了阐述。耶稣说,聆听,理解并遵行他在《启示录》中所说的话,是获得莫大祝福的道路(启示录 1:3)。
《启示录》的信息出自至高无上的权威:
“耶稣基督,忠实的见证人(‘殉道者’),死人中的首生者,地上君王的统治者。”
(启示录 1:5)
正如约翰福音的经文所记载,耶稣为自己作见证。但要成为忠实的见证人,重要的是要明白,这不仅仅是说出真相,更需要将自己完全献给真理。腓立比书中告诉我们,耶稣:
“……他谦卑自己,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书 2:8)
耶稣顺服上帝,即使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始终忠实地作见证,成为我们今天通常理解的那种真正的殉道者。因此,耶稣蒙受了莫大的祝福:祂被高举为全地的君王(马太福音 28:18)。耶稣告诉那些不再追求世俗奖赏,而是寻求祂奖赏的人,祂必与他们分享祂的奖赏(启示录 3:21)。
耶稣因所见证的真理而遭受迫害并被杀害,成为信徒的终极榜样。腓立比书2章讲述了耶稣因忠心作见证而获得的奖赏:
“因此,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于父神。”
(腓立比书 2:9-11)
腓立比书2章的这段经文以劝勉我们效法耶稣的心志开始,学习顺服,并信靠神赐予奖赏。腓立比书的一个主要主题是劝勉我们选择一种与耶稣一样的真理心态或视角。其中最真实的一点是,我们最大的益处在于完全顺服耶稣,成为忠实的见证人(“martyreo”)。
忠实的见证人常常会因他们的见证而遭受世俗的苦难。但圣经表明,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所有忠实见证人,克服对死亡,失去和被拒绝的恐惧,都将获得天上的永恒祝福,耶稣就是最好的榜样。耶稣被高举,超越一切名号,并邀请我们分享祂的荣耀(启示录3:21;彼得前书5:6)。
耶稣不仅因被父神高举而得福,也见证了“耶稣基督是主”。这必为世人所知。藉着耶稣的高举,神也必得荣耀。神最终的荣耀源于每一位忠实的见证人。同样,每一位忠实的见证人也必因耶稣得荣耀,正如祂自己得荣耀一样(罗马书2:6-7)。当某事物“得荣耀”时,其本质便得以彰显(哥林多前书15:40-41)。当耶稣奖赏那些战胜对死亡,失落和被弃绝的恐惧的人时,祂必因他们服侍祂而赐予他们荣耀(启示录3:21)。
耶稣在谈到末世时,对他的门徒说:
“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日才会来到。”
(马太福音 24:14)
这种情绪在马太福音后面被称为“大使命”的篇章中也有所体现,这段经文说:
“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马太福音 28:19-20)
作为信徒,我们应当将活在世上的首要目标定为:忠实地为耶稣作见证。通过言行举止传扬耶稣,使他人也能跟随他,并成为忠实的见证人。这才是祝福他人的最佳途径,因为它能帮助他们找到通往自身最大益处的道路。
我们在世上的这段肉身生命,是我们凭着信心认识耶稣和他人的唯一机会。天使们注视着人类,为的是要明白祂那无穷的智慧(以弗所书 3:10)。这很可能是因为我们能凭信心认识神,而他们却不能。来世我们也不能凭信心而活,因为我们将亲眼见到神。
正如耶稣受苦并因祂的见证而得奖赏一样,那些得胜并忠心作见证的人也必得奖赏。整本《启示录》中,耶稣都劝勉祂的仆人要坚持到底,并应许他们将来会因忠心作见证而得奖赏。这封信旨在赐予平安,使人知道,作为忠心的见证人,只要做出正确的选择,就能获得得胜者的祝福。《启示录》清楚地表明,信徒常常会遇到困境,但仍然鼓励他们忠心地生活,并会得到额外的祝福。《启示录》第二章和第三章中提到的七个教会处境各不相同。在每个教会中,耶稣对他们的要求也各不相同。这表明,每个信徒都需要在自己的具体情况下寻求忠心的意义。圣灵始终在引导他们。
人们承认苦难将会发生,例如写给别迦摩教会的信中就提到了这一点:
“你们坚守我的名,甚至在我的见证人,我的忠仆安提帕在你们中间被杀的时候,也没有否认我的信仰。”
(启示录 2:13)
鉴于将会遭受迫害,《启示录》充满了鼓励人们坚持忠实生活的话语,尤其体现在第一章中关于阅读,聆听和遵行的指示上,这种模式在整本书中反复出现:
“凡诵读和听见预言,又谨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因为日期近了。”
(启示录 1:3)
凡阅读,聆听并遵行约翰预言的人,都将蒙受特别的祝福。其中包含许多祝福的应许,例如在天上得享安息(启示录 14:13),“第二次的死”对你没有权柄,成为“神和基督的祭司”(启示录 20:6),拥有“到生命树那里去的权利”,以及能够“从城门进入圣城”(启示录 22:14)。
信徒蒙召与耶稣一同作忠实的见证人,用言语和行为见证祂,并遵守祂的诫命。
做忠实的见证人并不容易,许多人会因作见证而遭受迫害。世上的黑暗憎恨福音的光明(约翰福音 1:5;罗马书 13:12;哥林多后书 6:14)。然而,藉着信心的行事为人,使人认识神,荣耀神,所获得的属天祝福远远超过地上的代价(约翰福音 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