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各人应当依照上帝的呼召和安排生活,这是我对各教会的吩咐。 18 如果蒙召时已经受了割礼,不必消除割礼;如果蒙召时没有受割礼,也不必去受割礼。 19 受不受割礼都算不得什么,最要紧的是遵行上帝的诫命。 20 各人应当保持自己蒙召时的身份。 21 如果你蒙召时是奴隶,不必因此而烦恼。不过如果你可以获得自由,也不要放过机会。 22 因为,如果你蒙召信主时是奴隶,现在则是主的自由人;如果你蒙召时是自由人,现在则是基督的奴仆。 23 你们是主用重价买来的,不要做人的奴隶。 24 弟兄姊妹,你们要在上帝面前保持自己蒙召时的身份。
哥林多前书 7:17-24 含义
在哥林多前书7:17-24中,保罗劝勉哥林多信徒要坚守他们信主时的身份;外邦人要保持未受割礼的状态,奴隶要忠于他们的主人。在前文中,保罗谈到了跨信仰婚姻,劝勉那些已经信主的人要与未信主的配偶保持婚姻关系,以便使他们成圣并蒙福。
保罗将这一原则扩展到其他身份。他首先用“只是”(也可译为“但是”)一词。保罗将进一步阐述“安住于蒙召的身份”这一原则。但首先,他劝勉信徒在异教婚姻中保持忠贞,以此作为一项原则:只是各人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照神所呼召的,照样行事。我在众教会中也是这样吩咐的(17节)。
行走即生活。这适用于所有教会,而不仅仅是哥林多教会。这劝勉源于每个人都有独特呼召的原则。在哥林多前书12章7节,保罗说:“圣灵显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处。”这里的“各人”指的是拥有属灵恩赐,即“圣灵的显在”,表明每个人都拥有独特的恩赐。如果一个信主的人发现自己身处一段信仰不同的婚姻中,那么这就是他蒙召要行走的境况。
“主所赐给各人的”这句话,在哥林多前书12-16章的上下文中,指的是不同信仰婚姻的情况,非常贴切。但它也蕴含着一个普遍原则:无论身处何种境地,神都使用祂的子民为祂效力。
“各人蒙神呼召”这句话似乎指的是信徒信主时所处的地位或境况。保罗举了一个在他那个时代备受争议的具体例子:有人受割礼后蒙召吗?他不必再受割礼。有人未受割礼就蒙召吗?他不必再受割礼。(第18节)
割礼是赐给亚伯拉罕的立约记号(创世记 17:10-14),标志着犹太人的身份。在希腊罗马世界,一些犹太男子为了融入社会,试图掩盖或取消割礼;而一些外邦皈依者则认为割礼是一种“属灵的提升”,使他们看起来更合法。保罗劝诫人们不要这样做。
保罗说,受过割礼的犹太人不可再受割礼(第18节),这位使徒是在告诉犹太信徒,不要为了赢得文化认可而“自我约束”。福音并不要求获得文化的接纳。惧怕人并非良策。正如耶稣所说,我们不能事奉两个主(马太福音6:24)。耶稣在马太福音6:24中举了“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的例子。然而,财富是社会地位的象征,而社会地位正是取悦人的关键所在。
同样,当他说未受割礼的外邦人(即未受割礼的人)不必受割礼时(第18节),他是在保护外邦信徒,使他们免于误以为必须接受犹太人的礼仪才能被神完全接纳。早期教会曾为此问题争论不休,正如使徒行传15章所记载的(参见使徒行传15:6-11)。尽管使徒行传15章的耶路撒冷会议解决了这个问题,宣布外邦人无需受割礼,也无需遵守犹太人的宗教礼仪,但争论仍在继续。
保罗的许多书信都探讨了这场持续不断的争论。《加拉太书》正是专门针对外邦信徒试图通过割礼和宗教仪式来称义,而不是安息在基督里的称义这一问题而写的(加拉太书2:17, 3:1-4, 5:1-2)。保罗在加拉太书3:1问道:“谁迷惑了你们?”加拉太人明白得救是因信称义,他们是在圣灵里重生的。如今他们却试图通过宗教仪式来称义吗?
保罗说这是愚昧的,是疯狂的。保罗问道,如果割礼能使人称义,那么基督又有什么益处呢?答案是,如果割礼能使人称义,那么基督就毫无必要了(加拉太书 5:2)。这当然是愚昧的,因为除了藉着基督,没有人能靠任何方式在神面前称义。保罗希望未受割礼的外邦人继续未受割礼,这样他们的见证才能继续下去。
每个人都有彼此之间的关系。正如信主的配偶可以使不同信仰的家庭圣化一样,其他关系也是如此。保罗希望哥林多信徒保持现状,继续做他们一直在做的事,并且要靠着圣灵和基督复活的大能行事。正如保罗在以弗所书2:10所说,神创造每个信徒,使他们在基督里成为新造的人,是为了一个特殊的目的——一项独特的工作。正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16所问:“妻子啊,你怎么知道不救你的丈夫呢?”他现在引申为:“你怎么知道你能救一个犹太人(如果受过割礼)或一个外邦人(如果未受割礼)呢?”
因此,每个人都应保持原样。我们的生活境遇并非偶然,我们的价值也并非由标签决定。即使在平凡的地方,上帝也在动工。那么,无论我们身处何地,我们又如何知道上帝会通过我们成就什么呢?
圣经中充满了看似平凡甚至卑微的人,我们从中得知,在属灵的世界里,他们却拥有非凡的意义。约伯曾是一位成功的商人,却失去了一切。路得是一位贫穷的寡妇,她帮助婆婆维持生计。摩西曾是王子,后来成为牧羊人。大卫曾是牧羊人,后来成为国王。他们的一生都拥有着他们自己都无法想象的,极其重要的属灵意义。保罗的提问“你怎么知道?”应该引起我们每个人的共鸣。
正如圣经所记载,上帝有能力将平凡的事物变得伟大。正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2章9节中所说,我们很难想象上帝为那些爱他,跟随他的人预备了何等丰盛的祝福。
上帝呼召人归向祂,并在人里面创造新的身份(哥林多后书 5:17)。这意味着信徒的身份与环境无关。保罗指出,我们身处何种境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在这种境地中所做的选择。他说: “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重要的是遵守上帝的诫命” (第19节)。
在基督里,外在的身份并不能决定属灵的地位。这些都毫无价值。真正有价值的是遵守神的诫命。这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一颗以信靠和顺服回应神的心。这才是神的旨意(帖撒罗尼迦前书 4:3)。顺服神使我们与世界分别出来,使我们得以成圣。
遵守神的诫命,就是在基督这根基上,用金,银,宝石建造房屋(哥林多前书 3:12-14)。遵守神的诫命,就能听到“做得好”的称赞,进入主的喜乐,这喜乐意味着因忠于小事而承担大事(马太福音 25:21)。遵守神的诫命,就是我们奔跑人生赛程,最终得胜的方式(哥林多前书 9:25-26)。
“重要的是遵守神的诫命”(第19节)这句话引导哥林多信徒摒弃文化地位,转而追求活出对神的忠诚。这与耶稣的话相呼应:“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翰福音14:15)。它也与哥林多前书2:9相符,该节经文说,爱神的人将获得无法想象的奖赏,这表明信心的顺服为何如此重要。
这也与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反复强调的担忧相呼应:知识和“属灵的姿态”会助长骄傲,但爱——体现在忠实的顺服中——却能造就他人。真正的属灵不是在身份认同的竞赛中胜出,而是以服侍的方式与神同行。
保罗重申了这一普遍原则:每个人都必须保持蒙召时的状态(第20节)。译为“保持”的希腊词是“meno”,也常被译为“住在”。“meno”在约翰福音15章中用来描述住在基督这棵葡萄树里(约翰福音15:4-7)。它的意思是安息或居住。“meno”也用来描述住在某个地方,例如在马太福音10:11中。
无论一个人信主时身处何种境地,都应当保持这种境地。信靠基督是一种属灵的转变,它应当超越现有的环境。正如我们即将看到的,这并非要求人停滞不前,而是邀请人走向平安。属灵的转变并不需要物质上的剧变。
在宗教方面,保罗希望信徒不要认为属灵的转变需要刻意“装出一副信徒的样子”。神的呼召藉着基督之灵内住的大能,使信徒目前的身份得以圣化。同时,保罗并非禁止提升自我,而是禁止试图通过改变外在形式来证明自身的价值。
福音传遍各个阶层和各种境遇,神的作为也能透过任何人的忠信彰显出来。保罗将这一原则应用于公元一世纪最敏感的现实之一:你蒙召的时候还是奴隶吗?不要为此忧虑;但如果你也能获得自由,就去争取吧。(21节)
无论奴隶身处何种境地,当保罗说“你若为奴隶,不要为此忧虑”时,他指的是信徒的首要身份——在基督里。福音赋予人尊严,这是任何社会或经济制度都无法抹杀的,因为信徒最真实的身份是由基督定义的。
罗马的奴隶制度十分普遍,形式也多种多样。有些奴隶是经济上的;有些奴隶是战争中被征服的民族沦为奴隶。许多奴隶可以承担重要的责任,赚取工资,甚至可以与自由人通婚。虽然奴隶制中存在虐待现象,但在某些情况下,奴隶可以通过赎身获得自由。保罗在21节中补充道:“你们若能得自由,就当舍己。”这或许正是保罗所指的情况。
保罗说,如果更好的境遇摆在眼前,他们可以自由地去追求;如果合法的自由摆在眼前,就应该抓住它。这表明,保罗劝勉信徒要留在他们信主时所处的位置,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让他们专注于自己在基督里所成为的人。无论境遇如何,他们作为盐和光的呼召始终有效。虽然他们可以自由地追求更好的生活,但他们也应当满足于在神所安排的任何地方作见证(腓立比书 4:11-13)。
保罗揭示了一个福音悖论,表明上帝的等级制度凌驾于人的等级制度之上:因为在主里蒙召作奴隶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人;同样,在自由的时候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隶(第22节)。
这种自相矛盾的说法与耶稣的说法类似,即拯救生命的途径是舍弃生命,提升到伟大的途径是谦卑地服侍,获得巨大财富的途径是施舍金钱,在后的将要在前(马太福音 5:19-20, 16:25, 19:30, 23:11)。
称被奴役的信徒为“主的得释放的人” (第22节)宣告了一种无法被束缚的自由。在基督里,我们便能脱离罪的辖制。藉着圣灵,我们如今有能力选择在圣灵里彼此相爱,而不是在肉体里争辩(加拉太书5:13)。这种脱离罪的捆绑的自由,使我们能够活出天父所爱儿女的生命,而不是活出被定罪的罪人的生命(罗马书6:18)。
另一方面,称自由的信徒为基督的奴仆(第22节)彻底杜绝了骄傲。世上享有特权的人仍然在一位主人——耶稣的权柄之下。祂是一位如此爱我们,甚至为我们而死的主人。祂称信徒为祂的仆人(启示录1:1),并要求祂的仆人效法祂的榜样(希伯来书12:1-2,启示录3:21)。
耶稣的领导方式如同舍己服侍(马可福音 10:45)。他呼召门徒经历真正的生命,这生命源于认识他(约翰福音 17:3),也源于跟随一条远离世俗的狭窄而艰难的道路(马太福音 7:13-14)。耶稣呼召门徒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随他(马太福音 16:24)。保罗以此为依据,指出耶稣是我们的主,祂在救赎中使我们得自由: “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隶。”(马太福音 16:23)
“用重价买赎”这句话指向耶稣的赎罪牺牲——祂的宝血使我们脱离罪的捆绑(哥林多前书 6:20,彼得前书 1:18-19)。信徒是属于基督的。保罗以古代奴隶制的经济现实为例。所有人都受罪的奴役(罗马书 6:20)。罪是一个严厉的主人。但耶稣用祂自己的生命买赎了我们脱离罪的捆绑。我们在基督里得自由。
信徒有选择的自由,也确实会选择是服侍耶稣,还是重新臣服于我们过去的主人——我们罪恶的肉体(罗马书 6:16)。因此,保罗警告说:不要作人的奴仆(第23节)。保罗在这里所说的奴役,是我们自己造成的,即被渴望得到人认可的欲望所俘虏。耶稣说,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主人,那可以是上帝,也可以是财富(马太福音 6:24)。人常常追求财富,是为了追求地位,也就是获得人的认可。这使我们成为人的奴隶。
保罗的观点发生了颇具讽刺意味的转变:他一方面承认有些人身处经济或被迫的奴役之中,但在基督里却获得了自由;另一方面,有些人虽然在世人眼中是自由的,却因追求人的认可而非神的认可而沦为奴隶。保罗在写给加拉太人的信中也探讨了同样的主题:
“我现在是要讨人的欢心,还是要讨神的欢心呢?我岂是在讨人的喜欢吗?如果我仍旧讨人的喜欢,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
(加拉太书 1:10)
我们在此看到,保罗说他若一味讨人喜欢,就无法忠心地做基督的仆人。保罗劝勉哥林多人不要成为人的奴隶,是帮助他们树立一种心态,使他们能够作为基督的仆人,在基督里活出自由的生命。如果我们寻求人的认可,就无法自由地做基督的仆人,因为我们已经把自己置于对人认可的渴求之下。
追求社会地位是哥林多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罗呼召信徒们要坚守对基督的忠诚。保罗劝勉信徒们要尊重掌权者(罗马书 13:1),服侍雇主(歌罗西书 3:22),并尽责行事(帖撒罗尼迦前书 4:11-12),但他们绝不能将自己的良知和身份屈从于人的制度(使徒行传 4:19-20)。
信徒可以努力工作,尊重领袖,追求进步,同时拒绝让对他人意见的恐惧,文化期望或地位焦虑支配自己。自由的根基在于基督,而非环境。保罗劝勉我们运用自由去追求爱,造福他人(加拉太书 5:13)。
保罗再次重申了他在第 20 节中阐述的原则:弟兄们,你们蒙召的时候是什么状态,就应当怎样与神同在(第 24 节)。
在希伯来传统中,重复意味着强调。保罗重复是为了更好地向读者传达他的信息。他在第24节中加入了“与神同在”这个短语。这里的重点在于与神同在。神的同在使平凡的事物变得神圣,与神同工则赋予每个岗位以意义。
与神同在(第24节)意味着信徒将与主的团契带入生活的方方面面——家庭生活,工作生活,社会地位和文化身份。这预示着新约中“为主而做”(歌罗西书3:23-24)的伦理,即当以信心和正直去做日常琐事时,也能将之变成敬拜。
根据歌罗西书3:23-24的经文,我们若凡事顺服神,凡事都以取悦神而非取悦人为目的,就能获得基业的奖赏。这足以成为我们每个人在当下境况下与神同在的充分理由。
福音就是好消息:在基督里,我们成了新造的人。圣灵住在我们里面。所以,无论我们身处何地,只要我们顺着圣灵而行,就能给那里带来光明。
保罗的这番劝诫也蕴含着实际意义。虽然他允许信徒寻求改善自身境况,但他的使命是向外邦人和犹太人传扬福音。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归信基督,他们都有机会通过生命改变的见证来作见证。新信徒若能保持蒙召时的境况,就能在不信的群体中作见证,这对于基督赋予门徒的使命——将福音传遍天下——至关重要(马太福音28:18-20)。
在接下来的段落中,保罗再次回答有关婚姻的问题,这次他主要关注未婚的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