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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 11:1 解释

神并未弃绝以色列;作为以色列人和耶稣基督使徒的保罗就是这一事实的证据。

贯穿整本罗马书,保罗一直在回应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 所提出的毁谤性指控。他们的争论是要撤销保罗的事工,他们的第一个指控旨在将他的教导描绘为疯狂 (罗马书 3:8)。这些权威争论说,既然保罗教导律法已经被离弃了,那我们就可以为所欲为地犯罪了。保罗已经击败这一指控 (罗马书 6:1),显明耶稣为什么以及如何废掉律法,并赐予我们圣灵的能力,藉着凭信生活来实际地经历公义的生命。但是,保罗现在很可能是在回答反对他教导的后续论点,"如果律法已经被废掉,如果我们不在律法之下,就意味着以色列已经被遗弃。以色列不再有目的了。"

"所以," 与之竞争的犹太 "权威" 可能会总结说,"在我们拥有了目前为止所有神与祂百姓 (犹太人) 交涉的历史之时,祂突然把这一切都推到了一边?看哪,这是保罗强调恩典和信心的教导是错误的另一个原因。" 在罗马书保罗数次以问题的形式来呈现对他教导的误解,然后以 "断乎不是/不可/没有/不能" 来回应 (罗马书 3:4, 6, 31;罗马书 6:2, 15;罗马书 7:7, 13;罗马书 9:14)。这些问题基本上都是相同的格式,所以现在很可能保罗依然在回答他的反对者。他问,神弃绝了他的百姓吗?正如其它反对一样,保罗立刻回答说:断乎没有!不,神并未弃绝祂的百姓。

神离弃他们了吗?并没有。如果是,就意味着祂也离弃了保罗,因他也是以色列人,亚伯拉罕的后裔,属便雅悯支派的。神预先知道祂的百姓,而且祂并未完成在他们身上的工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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