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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后书 3:4-6 含义

保罗的信心来自基督,他所拥有的一切能力都来自上帝。他引入了圣灵的新约,圣灵赋予了生命。

在前文中,保罗断言他不需要人的推荐信,因为哥林多信徒心灵和生命的改变足以证明他作为牧师的合法性。基督改变了他们的心,保罗关怀他们,帮助他们成长。因此,保罗非常自信地断言他的权柄不容置疑。

他在本节开头说道: “我们藉着基督,在神面前有这样的坦然无惧的心” (第4节) 。正如他宣称哥林多人是他的信(哥林多后书3:2),他也很快指出他们是“基督的信”(哥林多后书3:3)。

他重申了他在《哥林多前书》第9章中写给他们的内容:

“即便我对其他人来说不是使徒,至少对你们来说我是;因为你们是我在主里使徒身份的印证。”
(哥林多前书 9:2)

他不需要“推荐信”(哥林多后书 3:1);哥林多信徒本身就是他的信,没有人能夺走它。他们是活生生的信,是圣灵的信,是新约的信。

保罗的信心源于基督,源于他对上帝的信仰。他并非自夸或自荐,而是通过圣灵表明他作为新约的使徒或执事,对基督的倚靠。

保罗充满信心,但他的信心并非出于自身。他说: “我们并非凭自己有能力承担什么,我们的能力乃是来自上帝。 ”(第5节)

保罗在哥林多后书 2:16 中提出了这个问题:“谁能胜任这些事呢?”现在,他基本上回答了自己的问题,因为他在下一句话中三次使用了希腊词“hikanos”,分别用作形容词,名词和动词,翻译为“充足的”和“足够的” 。

  • 并非说我们自身就足够优秀,这里使用了形容词形式,表示否定。保罗本身就是一个不够优秀的人。
  • 但我们的能力来自上帝,这里使用了名词形式。保罗拥有充足的能力,因为他的能力来自上帝。
  • 保罗也是藉着上帝和圣灵的大能,才得以胜任新约的仆人。这里使用了动词形式,表明保罗积极主动地履行圣灵写在他心上的新约的仆人职责。

新约圣经中译为“合适的”的希腊词,其含义包括:适宜的,恰当的,胜任的,合格的,有能力的或值得的。施洗约翰在马太福音3:11中使用了这个词。

“至于我,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使你们悔改;但那在我以后来的,能力比我更大,我连给他脱鞋都不配;他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

因此,这里所说的“足够”指的是我们自身的力量或能力的不足,而我们的足够则来自上帝。

保罗曾对哥林多人说:“你们是基督的信”,但你们也“受我们关怀”(哥林多后书3:3)。这并非出于我们自己,而是出于神的恩典。是神赐给我们资格,使我们成为新约的仆人。

译为“仆人”的词源于希腊语“diakonous”,其动词形式为“diakonia”。“执事”(deacon)等词也源于此。它的字面意思是“侍奉餐桌”,但在新约福音书和书信中,其含义被扩展,用来表达对基督之爱的回应和表达。

在哥林多后书3:7和5:18中,“diakonia”一词被译为“服事”。在哥林多后书3:7中,所指的“服事”是指通过律法而来的死亡服事。在哥林多后书5:18中,新约的仆人(“diakanous”)也被呼召从事和好的“服事”(diakonian)。

那么,这新约是什么呢?保罗解释说,不是以文字,而是以圣灵;因为文字叫人死,圣灵叫人活(第6节) 。

正如我们在下一节经文中看到的,短语“非出于字面意义”中的“字”似乎指的是第7节中的“刻在石头上的字”,也就是出埃及记20章中摩西律法石板上的字。保罗说,字面意义会使人死。保罗指的是律法的字面意义。字面意义会使人死,是因为律法无法改变人的心。我们可以靠着圣灵而活,成为基督里的“新造的人”(哥林多后书5:17)。

保罗并非在谴责上帝藉着摩西颁布的律法,正如出埃及记31:18所描述的那样。正如保罗写给罗马信徒的信中所说:“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马书7:12)。律法本身是好的,问题在于我们自身并不好。我们无法遵守律法,因此律法使我们意识到罪的存在,而罪正是导致我们死亡的原因(罗马书7:9-10)。然而,我们可以在基督里得着生命。我们可以藉着在圣灵里行事来成全律法(罗马书8:4)。

保罗在写给罗马人的信中指出,“罪在哪里增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罗马书 5:20)。这告诉我们,我们无法在罪上胜过神;祂的恩典遮盖了我们所有的罪。有些人可能会以此为借口,认为罪对我们没有任何负面影响。然而,保罗详尽地论证道,虽然神的恩典确实遮盖了所有的罪,因为所有的罪都已被钉在十字架上(歌罗西书 2:14),但罪仍然会带来后果。正如保罗所言:

“那么,我们又能怎样呢?难道因为我们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你们岂不知,你们献身作奴仆,顺服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服的奴仆,以至于义。”
(罗马书 6:15-16)

保罗在《罗马书》第 1 章中也提到,上帝的愤怒倾泻在罪恶上,祂任凭我们放纵自己的欲望,久而久之会导致成瘾和精神健康丧失(罗马书 1:24, 26, 28)。

雅各称律法为“自由的律法”(雅各书 2:12)。律法反映了上帝完美的旨意,以及使我们脱离罪的捆绑的生活方式。耶稣在马太福音 5:17 说:“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律法的问题在于,虽然它阐明了上帝的旨意,却没有赋予我们胜过罪,活出上帝旨意的能力。当我们顺着圣灵而行时,我们才能获得遵守律法的能力。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取了罪身的样式,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些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罗马书 8:3-4)

正如保罗所描述的,圣灵已将神的律法写在我们心上。但圣灵不仅赐给我们知识,也赐给我们能力。

因此,我们可以将保罗关于书信的观点总结如下:

  • 神藉着圣灵将祂的道路铭刻在所有信徒的心中。与刻在石板上的律法不同,这圣灵写在心上的律法赋予信徒知识和能力,使他们能够战胜日常生活中的罪。

  • 虔诚信徒的生活会在观察他们并受其影响的人(所有人)的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记。

  • 每个信徒都是基督的一封信。

  • 保罗门徒们的生活见证就是他事工的最好证明,他不需要任何人的证明信。这证明已经铭刻在哥林多人的心上。

当我们通读圣经,从创世记到启示录,会发现贯穿始终的一个主题是神与人之间的盟约/条约。这个盟约/条约最初是在神创造亚当和夏娃时设立的,赋予人类管理地球的权柄,让他们与神,自然以及彼此和谐相处,共同治理世界。

上帝对他们(亚当和夏娃)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
(创世记 1:28)

诗篇第八篇惊叹于上帝拣选了地位低于天使的人类来统治全地(诗篇 8:3-6)。然而,不幸的是,人类背弃了与上帝的盟约,选择遵行自己的道路,而非上帝的旨意。结果,死亡进入了世界(创世记 3:6)。由此推断,撒旦随后获得了对全地的统治权,因为耶稣称他为“这世界的王”(约翰福音 12:31)。

上帝在人类堕落之后立即应许救赎(创世记3:15)。上帝选择通过亚伯拉罕的后裔来实现这救赎的应许。上帝应许亚伯拉罕,如果他顺服上帝,离开家乡和家人,迁往新的土地,他必蒙福。上帝应许,这祝福的一部分是万国都要因他得福(创世记12:3)。

亚伯拉罕完全顺服之后,神与他立约,并将那地赐给他的后裔(创世记 15:18)。在创世记 17 章中,神告诉亚伯兰(亚伯拉罕),祂与他及其后裔所立的约是永远的:

“我要与你并你的后裔世世代代立约,作你和你后裔的神,永远的约。”
(创世记 17:7)

亚伯拉罕的后裔在埃及为奴期间最终发展成为一个强大的民族。上帝将祂的子民从埃及拯救出来后,在西奈山上告诉摩西,如果他们遵循祂的道路——通往生命而非死亡的道路——祂必大大赐福给他们。

“如今,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约,就要在万民中作属我的子民,因为全地都是我的;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为圣洁的国民。这些话你要告诉以色列人。”
(出埃及记 19:5-6)

与以色列国所立的约的核心要义与上帝与亚当和夏娃所立的约相似:如果他们遵行上帝的道,就会蒙福;如果他们拒绝,就会遭受巨大的损失。当摩西带领第二代以色列人渡过约旦河进入应许之地时,他阐明了这一基本要义,即生与死的选择,正如上帝当初向亚当和夏娃提出的那样(申命记 30:15-18)。

上帝与以色列人所订立的盟约形式,是当时人们所熟悉的,历史学家称之为“宗主-附庸”条约结构。这种条约承诺,遵守盟约条款者将蒙福,违背条款者将受咒诅。上帝在申命记28章中对此都做了非常明确的阐述。

我们称婚姻结合为婚姻盟约,而上帝与以色列所立的约/条约也恰当地被视为婚姻。在何西阿书中,上帝用一个淫乱妻子的形象来描述以色列人背弃盟约,违背誓言的行为(出埃及记 19:8)。

似乎我们人类自身无法走上真正符合自身最佳利益的道路。然而,就在这看似绝望的境地中,救赎之光闪耀而来。《希伯来书》2章引用《诗篇》8篇,指出上帝曾赐予人类“荣耀和尊贵”,使他们有权柄治理全地,但这并非如今的状况(希伯来书2:5-8)。然而,耶稣已经恢复了人类治理全地的“荣耀和尊贵”(希伯来书2:9,马太福音28:18,腓立比书2:9-10)。

耶稣藉着“受死的苦”(希伯来书2:9),成就了这恢复统治权的壮举。按照宗主与附庸的条约结构,耶稣被赐予“儿子”或长子的身份,并因此拥有统治全地的权柄(希伯来书1:5, 8, 13)。但耶稣渴望“领许多儿子进荣耀里”,这意味着他渴望与那些跟随他,一同“受死的苦”(希伯来书2:10,罗马书8:17b,启示录3:21)的人分享他的统治权。在此,耶稣恢复了神最初为人类所定的计划。

要了解更多关于宗主国-附庸国条约的信息,请点击此处查看我们的文章。

人类设计的完全恢复之所以成为可能,是因为耶稣用宝血所立的新约(路加福音 22:20)。这新约是圣灵写在人心上的,而不是像西奈山那样写在石板上。当我们跟随圣灵时,就能获得经历生命的大福。而世界和肉体所带来的,乃是死亡(加拉太书 6:8)。

由于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是永恒的,上帝穿过被劈成两半的牲畜尸体(这是“血约”的传统仪式),这象征着祂自己和亚伯拉罕。上帝很可能通过火炬的异象来代表亚伯拉罕的后裔(创世记15:17)。亚伯拉罕的后裔,耶稣,是世界的光。祂是遵守上帝与人类和以色列所立之约的人,并为世界的完全复兴铺平了道路。

因着祂的死,复活和升天,每个人都能凭着信心参与新约,在圣灵里重生(约翰福音 3:14-15)。因着祂至死顺服,每个信徒都能完全恢复到神最初的旨意,即与神同工,一同治理全地(希伯来书 2:10;启示录 3:21)。

正如上帝在与亚伯拉罕立约时代表亚伯拉罕一样,耶稣也在新约中代表我们。他付出了赎价,为我们舍命,救赎我们脱离罪恶。上帝与人类所立的约,其基本宗旨始终如一:教导我们如何选择生命而非死亡。然而,如今的新变化在于,上帝赐给我们基督的圣灵,使我们能够遵行律法,也就是圣约,正如耶稣在马太福音5:17中所说。

正如保罗在此所写,律法的字句叫人死,圣灵叫人活。具体来说,罪叫人死,正如保罗在罗马书7:11所言。罪(选择违背神的旨意而活)带来死亡。而圣灵则赐予生命。律法的字句叫人死,因为它揭示了我们的罪,使我们为自己的罪负责,却无法改变我们的心。但圣灵能够也确实改变了我们的心。顺着圣灵而行,就成全了律法(罗马书8:4)。神的律法反映了祂(美好的)旨意,因此,当我们成全律法时,我们撒种的是生命,而不是死亡(加拉太书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