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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福音 15:2-5 含义

马可福音 15:2-5:彼拉多审问耶稣。彼拉多询问耶稣所受的指控。祭司长们的指控十分严厉,彼拉多给了耶稣反驳的机会,但耶稣却保持沉默,这令彼拉多十分惊讶。耶稣民事审判的第一阶段:耶稣在彼拉多面前受审

马可福音 15:2-5 对应的福音书记载见于马太福音 27:11-14,路加福音 23:1-5约翰福音 18:29-38

马可福音 15:2-5 中,彼拉多就宗教领袖们指控耶稣的政治罪名质问他,但尽管他们提出了严厉的指控,耶稣只是简短地回答了一下,然后保持沉默,这让罗马总督感到惊讶。

马可福音 15:1 描述了耶稣宗教审判的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阶段,即日出时分,耶稣从宗教审判过渡到在罗马总督彼拉多面前的民事审判。

“第二天清晨,祭司长,长老,文士和全体公会成员立即商议,将耶稣捆绑起来,带走交给彼拉多。”
马可福音 15:1

这场罗马审判是必要的,因为罗马人没有赋予犹太人处决犯人的权力。因此,如果犹太人要处死耶稣,就需要罗马代劳。这对宗教领袖来说也是一种权宜之计,因为耶稣是一位广受欢迎的人物,许多人视他为弥赛亚,宗教领袖可以将罪责推卸给罗马,让他们背负杀害耶稣的罪名。

马可福音15:2-5,如同马太福音27:11-14的平行经文一样,简明扼要地记述了耶稣受审的第一阶段。耶稣受审的第一阶段被称为“耶稣在彼拉多面前受审”。

这段经文描述了彼拉多第一次与耶稣面谈的情景,以及彼拉多第一次宣布耶稣无罪后的后续情况,马可福音对此进行了概述。这段记载的事件发生在总督府内外(很可能是希律王的宫殿,它建在上城西侧的城墙边)。

耶稣的民事审判在清晨(约翰福音 18:28开始(很可能在早上七点之前)。彼拉多似乎对这场清晨的审判早有准备。他之所以准备充分,是因为他前一天晚上已经批准罗马军队逮捕耶稣,并与宗教领袖们商定在清晨进行审判,以避免骚乱。对于彼拉多和宗教领袖们来说,在耶稣被定罪之前,不让普通民众注意到耶稣的逮捕和审判,符合他们的政治利益。

根据犹太历,这一天很可能是尼散月十五日——除酵节的第一天。按照罗马历,这一天很可能是星期五。

正如耶稣的宗教迫害分三次审判进行一样,他的民事或政治审判也将分三个不同的阶段进行。

耶稣在罗马当局统治下接受的民事审判分为三个阶段:

  1. 耶稣在彼拉多面前受审
    马太福音 27:1-2, 11-14;马可福音 15:1-5;路加福音 23:1-5;约翰福音 18:28-38

  2. 耶稣觐见希律·安提帕
    路加福音 23:6-12

  3. 彼拉多的判决
    马太福音 27:15-26;马可福音 15:6-15;路加福音 23:13-25;约翰福音 18:38 - 19:16

正如耶稣的宗教审判混乱不堪,因为犹太领袖们在逾越节之夜犹大突然告知他们耶稣知道阴谋时毫无准备一样,耶稣的民事审判也同样混乱无序,因为犹太人的主要证人——犹大——因出卖耶稣而懊悔不已,突然上吊自杀,不再活着作证指控他。

因此,民事审判开始时,宗教领袖们缺乏证据来支持他们的指控,他们不得不依靠其他手段来说服彼拉多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

犹大的悔恨和自杀严重危及了宗教领袖们在罗马审判中耶稣的指控,因为他原本会是指控耶稣的证人。但在他们觐见彼拉多之前不久,他们失去了这位关键证人,因为犹大已经死了。

马太福音提到犹大的自杀,并解释了这如何应验了预言,以造福他的犹太听众(马太福音 27:3-10),但马可福音省略了犹大的死,努力让中心情节继续发展,以吸引他那注重行动的罗马听众的兴趣。

如上所述,耶稣民事审判的第一阶段被称为“耶稣在彼拉多面前受审”。

将四部福音书的记载放在一起阅读,就能让我们全面了解耶稣在世俗审判这一阶段所发生的事情。

彼拉多和总督府

约翰将他们带耶稣去的地方称为“总督府”(约翰福音 18:28)。

总督府是罗马犹太总督在耶路撒冷的官邸和办公场所,位于上城西侧,紧邻城墙。府内有一座由大希律王建造的堡垒宫殿。由于总督府建于希律王统治时期,因此有时也被称为希律王宫。其审判厅位于城墙外侧,设有铺砌的法庭和审判席,很可能曾有华盖。耶稣曾在此审判厅接受彼拉多的审判,至今仍可供游客参观。

公元26年,提比略·凯撒任命彼拉多为罗马帝国犹太行省总督,他任职至公元36年。耶稣受审很可能发生在彼拉多任期的中期。彼拉多深受犹太人憎恨。据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斯记载,彼拉多惯于炫耀罗马的至高权力,并故意激怒犹太人(约瑟夫斯, 《犹太古史》第十八卷第三章第一至二节)。

彼拉多也以其不宽容,残暴和嗜血而闻名。例如,在路加福音的其他章节中,耶稣讲述了彼拉多处决一些加利利人并将他们的血与祭牲混在一起的事件(路加福音 13:1-2)。后来,撒玛利亚人控诉彼拉多在基利心山上屠杀他们的信徒,之后彼拉多被召回罗马,并被皇帝解除职务(约瑟夫斯,《犹太古史》第十八卷第四章第一至二节)。

历史表明,本丢·彼拉多绝非仁慈或富有同情心之人。他具备所有缺乏安全感,专横跋扈,被任命的政客的特质,并且为了达到目的不惜诉诸暴力。

作为罗马犹太总督,彼拉多的主要住所位于地中海沿岸的凯撒利亚城。尽管耶路撒冷是犹太的文化和宗教中心,但凯撒利亚是罗马的首都,其优越的海滨位置便于与罗马快速沟通。然而,作为总督,彼拉多的职责要求他不时前往耶路撒冷。犹太逾越节显然就是其中一次。

祭司长们彼拉多面前控告耶稣。

彼拉多开始审问耶稣,要求祭司长和长老们陈述他们对耶稣的指控和证据(约翰福音 18:29)。他们的回答令人无法接受(约翰福音 18:30)。他们最初的指控之所以不足,可能是因为他们最重要的证人(犹大)不久前刚刚自缢身亡(马太福音 27:3-5)。彼拉多当时似乎准备驳回此案,让他们按照自己的律法审判耶稣(约翰福音 18:31a)。

祭司长们解释说,他们无法审判耶稣,因为罗马不允许他们处死任何人(约翰福音 18:31b)。彼拉多似乎随后允许他们重新提交此案。此时,祭司长和长老们控告耶稣犯了三项罪名:

  1. “我们发现这个人迷惑了我们的国家”(路加福音 23:2a)。
  2. “并且禁止向凯撒纳税”(路加福音 23:2b)。
  3. “并他自己是基督,是君王”(路加福音 23:2c)。

第一项指控是,耶稣的教义扰乱了罗马的现状,威胁到罗马所渴望的脆弱稳定与秩序,因此被视为扰乱公共秩序。根据罗马法律,这项罪行的严重程度不同,最高刑罚可能是死刑。

他们提出的第二个指控是,耶稣唆使人们拒缴税款,反抗罗马政权。这一指控完全是捏造的(参见马太福音22:15-22)。这属于煽动叛乱罪,根据罗马法律,很可能要处以死刑。

第三项指控是耶稣挑战凯撒作为犹太统治者的政治权威。这是叛乱罪,也是最严重的指控。根据罗马法律,叛乱罪的刑罚是死刑。

彼拉多审问耶稣

这些指控,尤其是第三项,迫使罗马总督认真对待。但由于没有证人(例如耶稣的门徒犹大)作证,彼拉多不得不亲自审问耶稣。四福音书都记载,彼拉多接下来正是这样做的(马太福音 27:11;马可福音 15:2;路加福音 23:3;约翰福音 18:33-38)。

马克对这次采访的总结只有一句话:

彼拉多问他:“你是犹太人的王吗?”他回答说:“你说的是真的。” (第2节)

在四部福音书中关于彼拉多第一次审问耶稣的记载中,约翰福音的记载最为详尽。

彼拉多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进入总督府,召见耶稣,以便与等候在外的控告者单独谈话(约翰福音 18:28b, 33)。谈话似乎主要集中在三项指控中最严重的一项——叛乱罪上。

马可福音与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一样,似乎通过陈述彼拉多的主要问题和耶稣的主要回答来总结这次谈话(马太福音 27:11,路加福音 23:3)。

彼拉多问他:“你是犹太人的王吗?” (第 2 节上)。

作为此案的法官,彼拉多关注的是耶稣是否自称君王,从而试图篡夺凯撒在犹太的政治权力。 “犹太人的王”这一称号,其功能相当于外邦人对弥赛亚或基督的理解。人们普遍预期弥赛亚/基督会像大卫一样成为犹太人的王。唯一的区别在于,弥赛亚的统治将比大卫或任何其他犹太君王的统治更加辉煌和彻底。

耶稣是弥赛亚,因此犹太人的受膏君王

于是他耶稣照着他(彼拉多)的话回答说: “正如你所说” (第2节下半句)。

从约翰更完整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彼拉多至少两次问耶稣一个类似的问题——“你是犹太人的王吗?” (第 2 节)。

彼拉多第一次问这个问题是在约翰记述这次面谈的开头:

“你是犹太人的王吗?”
约翰福音 18:33

耶稣反问彼拉多一个试探性的问题,想弄清楚这位罗马总督是从哪里来的:“你是自己的,还是别人告诉你的?”(约翰福音 18:34)。这可能是符类福音中记载的耶稣回答的一个版本:正如你所说(第2节)(马太福音 27:11,马可福音 15:2,路加福音 23:3)。

彼拉多以罗马总督审判官的身份问耶稣这个问题:“我不是犹太人,不是吗?你的同胞和祭司长把你交给了我;你做了什么事呢?”(约翰福音 18:35

耶稣随后回应说,对罗马不构成威胁,也没有犯下叛乱罪,因为祂的国不属这世界(约翰福音 18:36a)。耶稣用来佐证祂的国不属这世界的证据是,和祂的门徒都没有反抗犹太当局或罗马人(约翰福音 18:36b)。

于是彼拉多第二次问了他的问题:

“所以,你是一位国王?”
约翰福音 18:37a

耶稣似乎给出了肯定的回答,但他的回答却含糊不清:

你说得对,我是。”(约翰福音 18:37b)请注意,NASB 95 在约翰福音 18:37 中耶稣的回答中插入了“说得对”一词。而这段回答的希腊原文中并没有这个词。因此,NASB 对耶稣的回答进行了诠释。这种诠释是合理的,因为耶稣很可能是想向彼拉多表明自己是王,但这种诠释性的翻译掩盖了耶稣的精明之处:他既向彼拉多表明自己,又避免说出任何可能构成自证其罪,使自己犯下指控罪行的话。

再次,约翰福音记载耶稣对彼拉多的直接回应:“你说我是”(约翰福音 18:37b),这与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中的回应在功能上是相同的:照你所说的马太福音 27:11,马可福音 15:2,路加福音 23:3)。

在约翰福音中,耶稣进一步阐述了他的回答:“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都听我的话。”(约翰福音 18:37b彼拉多反问道:“真理是什么呢?”随后他结束了谈话,走出总督府,向等候在外的祭司长和长老们宣布耶稣无罪的判决。(约翰福音 18:28, 38

彼拉多宣布初步判决

总督走出总督府后,“彼拉多祭司长和众人说:‘我查不出这个人有什么罪’”(路加福音 23:4——另见约翰福音 18:38b)。

这不是祭司长和众多控告基督的人所期待的判决或结果。

对于那些将耶稣带到彼拉多面前处死他的祭司长和长老来说,这样的结果是不可接受的。他们憎恨耶稣。百姓相信他是弥赛亚,但祭司和长老们却无法控制他。耶稣在圣殿里驱逐兑换银钱的人时,激怒了他们(马太福音 21:12-16)。

他在圣殿里公开教导时,回答了他们的问题,羞辱了他们(马太福音 21:23 - 23:39)。甚至在此之前,祭司长们就密谋杀害他,因为他们害怕如果让耶稣继续传道,他会煽动全国人民反对他们,罗马会剥夺他们的权力(约翰福音 11:47-57)。

耶稣现在已经察觉到他们的阴谋(马太福音26:21-25),他们非法逮捕了他(马太福音26:55),判了死刑(马太福音26:57-66),还对施以酷刑(马太福音26:67-68)。如果彼拉多现在释放耶稣,一旦他们这位被许多人视为弥赛亚的人所犯下的罪行和虐待行为曝光,他们很可能会身败名裂。祭司长和长老们迫切希望耶稣死去。

祭司长和长老们对这个判决勃然大怒,爆发出一阵激烈的抗议。他们向耶稣抛出一连串严厉的指控,愤怒地要求彼拉多重新考虑判决。

马克以他特有的简洁方式记录了这一刻:

祭司长们开始严厉地控告他(第3节)。

祭司长们耶稣交给彼拉多,是要他处死耶稣。他们想除掉耶稣,因为他们嫉妒他引领人们归向神,远离他们。他们也因耶稣推翻圣殿里的桌子而对怀恨在心。他们必须处死耶稣,因为他们曾密谋杀害,并非法触犯了许多自己的律法来定他的罪。如果彼拉多不处死耶稣,他们的罪行就会暴露,他们也会因此而灭亡。

他们耶稣的指控十分严厉,因为他们憎恨耶稣,迫切想要除掉

于是彼拉多又问他:“你不回答吗?看看他们控告你多少罪名!” (第4节)

彼拉多给了耶稣一个机会,让他回应祭司们的质问。 严厉的指控。

也许彼拉多是想让耶稣些什么,要么让改变主意,认定耶稣有罪,好让总督安抚愤怒的祭司和长老;要么让他些什么,让控告他的人感到羞愧,从而让彼拉多有机会最终裁定耶稣无罪,这样耶稣的控告者就会责怪自己败诉,而不是责怪彼拉多

但耶稣没有再回答,彼拉多就感到惊讶(第5节)。

当压迫者们大声控诉耶稣时,耶稣保持沉默,这应验了以赛亚书第四首仆人之歌(以赛亚书 52:13 - 53:12)中的弥赛亚预言:

他曾受压迫,他曾受苦难,
然而,祂却没有开口;
就像一只被牵去宰杀的羔羊,
就像一只在剪毛人面前保持沉默的绵羊一样,
所以祂没有开口。
以赛亚书 53:7

这个预言预示着弥赛亚将如何在压迫者面前保持沉默,就像羔羊在宰杀献祭的祭司面前一样。

彼拉多耶稣在生命受到威胁时,面对诽谤之声的镇定和沉默感到惊讶耶稣正在践行他的教导:“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马太福音 5:39

彼拉多的困境及其解决方案

作为罗马犹太行省的总督,彼拉多拥有最终判决权。但局势十分紧张。犹太人的领袖——祭司长们——憎恨耶稣,一心想处死。而且,他们显然决心不接受任何其他结果。这并非一场争取正义的斗争,而是一场争夺权力的斗争。

彼拉多的职责是维护罗马的法律和秩序。一方面,他相信耶稣是无辜的(路加福音 23:4,约翰福音 18:38)。但另一方面,为了控制涌入耶路撒冷城庆祝逾越节的大量犹太人,这位总督需要祭司和长老们的帮助。

如果省内民众反对彼拉多,他将失去荣誉,官职,甚至性命。彼拉多内心充满恐惧和犹豫,他既要努力维护罗马法律下的公正(他已根据罗马法律宣布耶稣无罪),又要努力维护社会秩序。与此同时,犹太宗教领袖们一心只想除掉耶稣

耶稣民事审判第一阶段的结局

路加福音描述了耶稣受审的第一阶段是如何结束的(路加福音 23:5-7)。

祭司长和长老们毫不妥协,坚持要处死耶稣路加福音 23:5a)。他们在许多控告中说:“他煽动百姓,在犹太全地教训人,从加利利一直到这里”(路加福音 23:5)。

这句话让彼拉多想到了一个主意——一个可以让他不必做出决定的主意,因为随着审判的进行,这个决定变得越来越难做了。

犹太是罗马帝国的一个行省,彼拉多曾任其总督。希律是加利利的统治者,耶稣在那里长大,并开展了许多传道工作。

彼拉多听说耶稣如何煽动从加利利开始的犹太人民时,这位总督“问那人是不是加利利人”(路加福音 23:6)。

耶稣在加利利(拿撒勒)长大(马太福音 2:21-23),并在加利利的迦百农城及其周边地区开始并以此总部开展公开传道工作(马太福音 4:12-13)。

路加福音记载,彼拉多得知耶稣“属于希律的管辖范围,就把他送到希律那里去。当时希律也在耶路撒冷”(路加福音 23:7)。

这位“希律”指的是希律·安提帕,他是大希律的儿子。希律·安提帕是加利利的罗马官员,耶稣就来自加利利地区。因此,彼拉多耶稣送到希律那里,让他处理此事。

耶稣送往希律王那里,巧妙地转移了这位罗马总督不愿承担的罪责和责任,使他不必在法律的公正与和平秩序之间做出抉择。律法要求释放耶稣,因为在他身上查不出任何罪行(路加福音 23:4,约翰福音 18:38b)。然而,这样的判决激怒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祭司长们,他们的反应险些引发内乱。

祭司长和长老们要求处死耶稣。但这样的判决违背了律法,将一个无辜的人判处死刑。彼拉多既不能遵守律法,又不能安抚祭司,他必须为了维护一方的利益而违背另一方的意愿。无论他选择哪一边,都会受到批评。通过将耶稣送往希律王那里,彼拉多(至少暂时)似乎解决了他的困境。这位罗马政治家摆脱了必须做出可能招致罗马上级批评的决定的困境。

彼拉多派人去审判耶稣的希律·安提帕,是希律的儿子。希律是耶稣出生时想要处死耶稣的统治者(马太福音 2:16),也是斩首耶稣表兄施洗约翰的统治者(马太福音 14:1-12,马可福音 6:14-29,路加福音 9:9)。

这结束了耶稣民事审判的第一阶段。这是耶稣在彼拉多面前受审(马太福音 27:11-14;马可福音 15:1b-5;路加福音 23:1-7;约翰福音 18:28-38)。

耶稣受审的第二阶段发生在希律·安提帕的法庭上。这被称为耶稣在希律·安提帕面前受审(路加福音 23:8-12)。

要了解耶稣受审的第二阶段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圣经注释》路加福音 23:8-12

在马可福音的记载中,叙述直接从这次提审(马可福音 15:1-5)过渡到彼拉多的审判和巴拉巴的释放(马可福音 15:6-15),因为马可福音没有记录路加福音所保存的在希律王面前的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