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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前书 4:3-5 含义

彼得前书4:3-5解释说,在信主之前,旧有的罪恶生活方式辖制着信徒,如今不再辖制我们了。当我们不与他们一同犯罪或纵容犯罪时,非信徒可能会感到惊讶和愤怒。但每个人都要为我们一生所作所为向神交账。

彼得前书4:3-5断言,我们选择如何生活,应该以永恒的目标为驱动力,而这个目标的核心是取悦上帝,因为上帝会审判信徒和非信徒。第3节以“为了”一词开头。为了”与前一节相连。彼得即将扩展他在彼得前书4:2中的主张,即信徒不应将余生花在放纵肉体情欲上,而应遵循上帝的旨意。

彼得在彼得前书4:1中阐明,遵行神的旨意是激励基督遵行神旨意的根本目的。他希望信徒效法基督的榜样,使遵行神的旨意也成为我们的动机。彼得坚称: “因为你们随从外邦人的私欲,行邪荡,恶欲,醉酒,荒宴,群饮,并可憎拜偶像的事,时候已经够了。” (3节)

“过去的时光”这个短语很可能指的是读者相信耶稣是基督,受膏弥赛亚之前的时光。在这段时间里,这些犹太信徒要么已经实现了外邦人的愿望,要么本来可以实现他们的愿望。犹太人应该遵守律法,避免外邦人所渴望的罪恶之事。但我们知道,如果没有圣灵的力量,没有人能够遵守律法;在使徒行传15:10中,彼得称遵守律法为“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

彼得列举的外邦人所渴望的罪恶行为,表明这些行为在外邦文化中是被接受的。译作“渴望”的希腊词在罗马书9:19中被译作“旨意”,指的是上帝的旨意。犹太人过去常常顺从肉体的意愿,但现在应该遵行上帝的旨意。

彼得说,放纵外邦人的欲望,放纵肉体私欲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他们应该抛弃这种行为,现在就远离这些私欲。由此推断,戒除这些私欲,必将遭受苦难。

显而易见,选择戒除群体中被接受的情欲活动,会招致社会排斥。被排斥是一种难以忍受的痛苦。避免被排斥对耶稣来说是一种诱惑。我们可以在希伯来书12:2中看到,祂必须超越当前的处境,着眼于“摆在面前的喜乐”,即被赐予与父一同作王的权柄,才能持续保持“轻看羞辱”的态度。

被拒绝的耻辱集中在耶稣身上,因为他拒绝顺从他人的罪恶行为,特别是犹太领袖的罪恶行为。

彼得列举了六种具体的肉体行为,这些行为是他的读者在过去追求罪恶欲望的道路或生活方式时所表现出的特征。

  • 淫荡——指在性放纵方面缺乏自我约束(罗马书 13:13,加拉太书 5:19,以弗所书 4:19)。
  • 欲望——指对某种罪恶的强烈渴望或渴求(彼得前书 2:11,加拉太书 5:24,雅各书 1:14)。
  • 醉酒——并非指通常的希腊语“methe”,而是一个罕见词“oinophlygias”,意为饮用发酵的葡萄酒直至被其控制。在整本新约中,只有此处出现过。
  • 狂欢——指过度宴乐,包括醉酒和性不道德(罗马书13:13,加拉太书5:21
  • 饮酒聚会——指以饮酒为目的的社交聚会。这可能指一些以放荡著称的希腊节日。这是另一个罕见词,在整本新约圣经中仅在此处使用。
  • 可憎的偶像崇拜——指偶像崇拜(加拉太书5:20,歌罗西书3:5,哥林多前书10:13)。这也可能指涉及希腊神祇的邪教活动,其中对神的崇拜为放纵情欲提供了借口。

彼得继续说,在这一切的事上(第 4 节),指的是第 3 节中提到的六种罪恶行为,他们(指的是彼得的犹太读者在成为耶稣信徒之前与之相处的外邦人)感到惊讶,你们没有和他们一起陷入同样的放荡不羁的境地(第 4 节)

这些不信者感到惊讶,是因为这些不信的外邦人认为第3节列出的六种罪恶没什么问题——现在被简单地描述为同样的放荡行为。事实上,外邦人很可能认为这些行为会带来幸福和满足。他们就像洪水来临之前不听诺亚劝告的人一样(马太福音24:38)。

过剩”(excession)一词译自希腊语动词“blasphemeo”,英语单词“blasphemy”即源于此。在上下文中,它有“违抗上帝”的意思。“放荡”(of dissipation)一词描述的是放荡不羁的生活。 “放荡不羁”一词合起来指的是放纵地抛弃上帝所教导的正确之道,同时又持续不断地践行上帝所教导的错误之道。

这些不信的外邦朋友不觉得这六种罪恶有什么不对,所以他们惊讶地发现,他们那些如今已信耶稣的老朋友竟然没有和他们一起沉溺于放荡的恶习。正因如此,这些不信的人现在对基督徒的态度和行为发生了变化,他们开始诽谤你们。这意味着他们说话和对待信徒的方式都变得不尊重。

为了强化社会规范,人类彼此之间最关键的举动之一就是拒绝。没有人喜欢被拒绝。但彼得劝勉这些信主的犹太人要忍受拒绝。

这与他在彼得前书4:1中的教导一致:“也要用耶稣的心志作为兵器。” 为了忍受被拒绝的痛苦,我们应该像耶稣一样,着眼于来世。他因那摆在前面的喜乐,能够分享父的统治,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难”(希伯来书12:2)。

因此,正如彼得在前几节经文中所说,耶稣“如今在神的右边”,掌管天上一切权柄(彼得前书3:22)。正如彼得所说,耶稣将审判众人,但他们要在那预备审判活人死人的那一位面前交账(5节)。

彼得提醒信徒,将来有一天,万民都要为自己所行的一切事负责(罗马书2:6,哥林多后书5:10,启示录20:11-15)。他们将要向神交账,神已经预备好审判活人和死人。

活着的人可以指那些在世上生活,并在尘世生活中经历暂时审判的人。保罗在罗马书第一章中,详细论述了“神的愤怒”在现今时代对罪的演变过程。在那里,我们看到了一系列不良后果。罪从情欲(罗马书 1:24)发展到成瘾(罗马书 1:26),再到精神健康的丧失(“败坏的心思”,罗马书 1:28)。这段经文中的“神的愤怒”是指神任凭我们放纵自己的欲望。

然而,尽管这是罪运作的一个可观察到的现实,但似乎更符合上下文的是,将上帝对活人的审判理解为对耶稣的信徒,即那些在基督里活着的人的审判(罗马书6:11)。虽然耶稣信徒的永恒命运在基督里得到保障,成为上帝永远的儿女,并将永远与祂同在,但信徒仍然会因其行为而受审判,无论善恶,都会得到相应的奖赏(哥林多后书5:10)。

那些行为在审判之火中被烧毁的信徒,将遭受损失。而那些行为灭亡的信徒,虽然将遭受损失,但他们仍然会得救,免于与神隔绝,“如同从火里经过一样”(哥林多前书3:15)。因此,信徒应该留意“万物的结局”(彼得前书4:7),因为审判近了。

上帝也会审判死人。这可以指来世发生的所有审判。但似乎更符合上下文的是,指的是对不信之人的审判。不信的人最终会被扔进火湖(启示录 20:15)。他们也应该关注“万物的结局”,并在有机会的时候相信耶稣。

今生是我们可以相信或凭信心生活的唯一时光。在下一个时代,我们将凭眼见而活;耶稣将亲自住在我们中间(启示录 21:3, 22)。今生不信耶稣的人,最终的归宿将是火湖(启示录 20:15)。

应用上,当那些可能不信主的朋友,因我们的新标准与基督一致而诽谤我们时,我们要记住,我们无需反唇相讥,因为他们终将向那位预备好审判活人死人的(5节)交账(另见彼得前书2:12, 23, 3:16, 4:19, 5:10)。我们可以以德报怨,做一个忠心的见证人,向他们传扬福音和我们心中的盼望(罗马书12:21,彼得前书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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